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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桥派出所抓获四名涉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
发布时间:2021-07-14   来源:华声在线  记者:洞口公安

  湖南日报·华声在线7月14日讯 洞口县公安局黄桥派出所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不断提高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的能力和水平,对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严抓重打。7月10日,该所千里奔赴广州市花都区,成功抓获三名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犯罪嫌疑人,反电信网络诈骗行动再添战果。

  7月6日,根据县局党委的安排部署,黄桥派出所在“断卡”行动中获取重大线索,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袁某魁(男,30岁,本县黄桥镇人)。该所乘胜追击,所长王晋军、副所长杨志带队前往广东省广州市,在花都区警方的大力配合下,精准出击,于7月10日将同案人员袁某牵(男,35岁)、袁某祥(男,21岁,)、袁某红(男,18岁)抓获归案。

  经侦查:自今年3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袁某魁伙同袁某红、袁某祥、袁某牵等人在广州市花都区务工期间,明知他人将用购买的手机卡、微信号实施电信网络犯罪活动,仍多次将自己的多张手机卡、微信号以每单(张)数百元的价格卖给境外诈骗团伙,非法获取利益。初步查明,诈骗团伙使用上述四人的电话卡和微信号大肆进行电信诈骗活动,受害人遍布山东、湖北、福建等省份。

  目前,犯罪嫌疑人袁某魁、袁某牵、袁某详、袁某红四人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被洞口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洞口警方提醒:

  当前电信网络诈骗持续高发的一大根源,是大量“实名不实人”的银行卡、电话卡(简称“两卡”)被骗子购买后实施诈骗,给受害人带来重大财产损失的同时,也给警方侦查破案带来难题。因此,全国公安机关不遗余力,持续开展“断卡”行动,斩断电话卡、银行卡的买卖链条。洞口警方郑重提醒:买卖、租借“两卡”均属于违法行为,广大居民切勿将自己办理的手机卡、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及结算卡、以及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买卖、租赁给犯罪分子,否则将面临信用惩戒、限制业务、严管账户、法律处分等四大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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