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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流程违法,邵阳魏源佘湖一品强买强卖
发布时间:2012-12-31   来源:  记者:
    本人吴晓霞,于2012年12月21日在邵阳魏源佘湖一品购买了一张“一万抵三万”的VIP购房优惠卡,并预选了楼层,销售人员也做了一份购房计划书,并带我去了工地现场进行了实际考察,本人觉得楼层和房号还可以,但是从制定购房计划书开始到购买优惠卡结束后,销售人员都没有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所要求的向我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本人要求看合同样本,但销售人员以这是VIP优惠卡,属于诚意金,还并没有正式开盘为由,拒绝出示。之后,本人离开销售中心。
   
    12月22晚,魏源佘湖一品在魏源国际大酒店举行开盘仪式,本人应邀参加。现场,在经历了一翻摇号选号后本人终于可以领牌进去选房了,但是在选房处,不知道是由于人多还是他们公司的销售策略,说本人预选的房号以被人选走,要本人选其他的楼层,本人因此选了同楼层的另一套房,比原先所选的房要偏一些,并且面积小一些,本人签了选房意向单后,被销售人员带到了财务处,财务人员要求本人出示VIP购房收据,本人给了她,随着她把我的购房收据收了,另外开了一张诚意金转定金的收据给我,本人问她,还没有签订认购协议书,凭什么给我转定金,她说等一下你拿这个去签订认购书就行了,我说这怎么可能,必须在我签订认购协议书后你才有资格给我转定金。然后她置之不理,开始帮其他人办理同样的诚意金转定金手续,本人无奈,跑到接待我的销售人员处,她递出一份认购协议书要本人签字,本人一看不对,对销售人员讲:你没有给我看认购协议书内容,也没有跟我解释相关的条款,凭什么让我签字,她没办法,便把认购协议书交给我,我一看内容,发现不对,合同里面所显示的房屋价格与之前给我做的计划书单价相差五十元每平方米,并且合同里面规定,签了认购协议书,如果购房者在规定的时间内不交清首付定金不予退还,因购房者手续不全不能办理银行按竭的必须交清全款,否则不予退还。我拿出认购协议书要销售员解释,为什么价格不一样,为什么不给客户解释便要求签合同,但销售员以忙为由,拒绝解释,只是一而再再而三的要求本人签字,在本人等了很久都没有得到销售人员解释的时候,本人走出了选房区,离开了酒店。第二天,销售人员打电话给我,问我什么时候去签合同,我说不签合同了,要求退卡,销售人员要本人去销售中心当面谈。
   
    之后,本人去了销售中心,明确告诉她要求退卡,但销售人员以现在不能退卡为由,要本人元月2日过来。12月25号,销售人员打电话给我,要我去销售中心商谈退卡事宜,但到了销售中心她以无法找到退卡理由为由拒绝退卡,之后,她要我去找该公司销售经理,销售经理以诚意金转定金为由拒绝退卡。我说在没有经过我的同意下,也在我没有签订认购协议书的情况下,将诚意金改为定金,不是我的错,但销售经理一直以此做为借口拒绝退卡。本人只得暂时离开销销售中心。
  
    前两天,销售人员又给本人打了电话,本人再次明确提出,要求退卡,销售人员说过两天给我答复,但到现在为止没有接到他们的电话,也没有任务的答复。
    因此本人有理由确认,这是一次违法销售的行为,理由有三点:
    第一:在整个销售过程中蒙蔽购房者,没有明示相关的管理办法,也没有出示任务的预销售证件。
    第二、欺骗购房者,在销售过程中始终都没有跟购房者解释相关购房合同内容。
    第三、违法销售流程,在购房者没有看清认购协议内容的时候,要求签订认购协议,在没有签订认购协议的情况下,将诚意金改为定金,然后以此为理由拒绝退卡。

     回复:在本站记者介入下,双方已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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