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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邵两名涉“两卡”人员被依法查处
发布时间:2024-03-22   来源:华声在线  记者:凌云 戴礼顺

  湖南日报·华声在线3月22日讯(通讯员 凌云 戴礼顺)将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借给他人用一下,就能拿到几百元好处费,面对这样的诱惑,你心动吗?有不少人无法抗拒这样的诱惑,殊不知,这是在帮诈骗分子实施犯罪...

  3月14日,陈家坊派出所发现辖区村民胡某珍名下的银行卡取现异常,随即立刻赶往胡某珍住处,将其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经查,胡某珍为了牟利,在其朋友的介绍下提供自己名下的一张银行卡给他人用于洗钱。2024年3月10日至11日期间,胡某珍银行卡内累计转入金额为 64500 元,涉诈骗案3起,涉案金额为 30000 余元。为了逃避打击,胡某珍及其朋友先后在陈家坊镇、潭府乡、 雀塘镇、邵东市等地的多家银行进行取现,胡某珍从中非法获利2900 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胡某珍因涉嫌掩饰犯罪所得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近日,巨口铺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辖区村民李某春存在涉“两卡”嫌疑,遂迅速组织警力展开调查。在民警的耐心劝导和法律的威严震慑下,李某清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于3月8日来到巨口铺派出所投案自首。

  经查,2024年2月21日,违法行为人李某春与外号为“严憋”的男子在大祥区吃饭时,对方以银行卡限额为由,要求李某春提供名下银行卡收一笔款,随即李某春配合对方用自己的银行卡收到一笔20000元的款项,实则是帮助他人洗钱。

  目前,违法行为人李某春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并处罚款伍千元整,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民警提醒:

  出租、出借、买卖银行卡、电话卡等是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以共同犯罪或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追究刑事责任。另外,该行为将记入个人征信报告,影响贷款等网上支付业务,且5年内不得新开银行卡。请广大市民不要因为蝇头小利而自毁前程,切实保护好自身利益。如有发现此类线索,请及时拨打110、96110或直接到公安机关进行举报。


一审:陆益平,二审:曾佰龙,三审:邹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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