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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塔法院:发挥诉前调解优势 促进和谐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3-11-20   来源:华声在线  记者:谭玉庭

      湖南日报·华声在线11月20日讯(通讯员 谭玉庭)近日,北塔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交通事故案件。

      10月2日,邓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在邵阳市北塔区田江街道西湖北路与唐某驾驶的小型新能源汽车发生交通事故,经邵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北塔大队认定,邓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唐某无责任。其中,唐某所驾驶的车辆系邵阳市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所有。事故发生后,该汽车租赁公司与邓某就赔偿问题进行了多次沟通,均未达成协议。

      11月3日,该汽车租赁公司将邓某诉至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收到案件材料后,发现本案标的较小,且原告汽车租赁公司希望达成调解,不愿再激化矛盾。法院在了解相关情况后,将该案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委托给特邀调解员刘飘飘。调解员先通过背对背调解的方式充分听取原、被告的意见,再组织双方面对面对有争议的赔偿项目和金额进行协商,最终双方在和谐轻松的气氛中对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该案以“诉前调解+裁定书”的模式得到纠纷化解,案款也全部得到兑现。更值得欣喜的是,在本案历经10天的调解过程中,原告邵阳某租车公司及时获得了赔偿,降低了后续的运营影响,挽回了部分损失。被告也在调解的同时与原告代理人唐某互加联系方式成为朋友,可谓是“不打不相识”。

      北塔区法院将持续深化“法院+N”工作机制,对具有行业性的矛盾纠纷,深入分析纠纷成因,明确各解纷主体职责,促使各行业的调解员充分发挥协调联动作用,内外贯通、工作联动,共同打造公平、高效、优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审:陆益平,二审:曾佰龙,三审:邹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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