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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邵多措并举维护防疫用药价格秩序
    发布时间:2022-12-16   来源:华声在线  记者:何雯 王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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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日报·华声在线12月16日讯(通讯员 何雯 王宏志) 12月15日,新邵县市场监管局接到市民举报,称自己到大新街某药店购买布洛芬,被药店要求消费100元左右其他药品,且布洛芬价格较高。监管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至现场进行了解处理。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强制搭售变相大幅提高药品价格的行为涉嫌价格违法行为,酿溪镇市场监管所已立案调查。该店现已整改到位。

      为进一步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连日来,新邵县市场监管局采取加强宣传指导,加强价格监测和监管,加强案件查处,加强协同配合等多种方式,深入私人医院、诊所、药房、商超等地,重点对连花清瘟等“四类药品”(退烧、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类药品)、N95 口罩、新冠抗原检测试剂盒、电子温度计、消杀防护类用品等品种销售价格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损害消费者权益以及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切实维护重点防疫用药市场价格秩序。该局紧盯群众投诉举报、舆情反映事件,强化医疗药品、用品市场价格巡查检查,对各类苗头性、倾向性价格问题及时提醒告诫、妥善处置;对涉疫药品用品价格类投诉举报案件,符合行政处罚立案条件的坚决立案查处。

      “您好!我们是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依法检查你店药品是否存在变相涨价、捆绑销售、不明码标价等行为,同时请把‘四类药品’的进销凭证给我们看下。”在大新街的怀人、九芝堂等药品经营门店,酿溪镇市场监管所负责人温世庆带领执法人员,现场查看各店、诊所的进销台账、加价率,重点关注解热镇痛药、镇咳药、抗菌药、抗病毒药、抗原检测试剂盒等药品及涉疫物资的销售情况,提醒督促企业守法经营,履行市场主体责任。

      “我店严格遵守市场规矩,绝不出现捆绑销售、哄抬价格等行为,我们都是明码标价,请老百姓放心买药。”九芝堂大药房负责人说。

      截至目前,新邵县市场监管局向全县13大连锁药店品牌新邵区域负责人、154家药店医疗器械经营单位送达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药品及用品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对7家药店3家药品批发企业3家医疗器械实施现场检查,收到并妥善处理群众投诉5起,县内本周涉疫物资市场价格秩序基本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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