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动资讯:

洞口警方查处首例吸食“上头电子烟”案
发布时间:2021-10-22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谢志军 王宽勇

微信图片_20211022095631.jpg

微信图片_20211022095654.jpg

  湖南日报·华声在线10月22日讯(通讯员 谢志军 王宽勇)10月9日至13日,洞口县公安局禁毒大队联合平溪派出所成功查处一起吸食“上头电子烟”(烟油中含人工合成大麻素)案件,抓获违法行为人四名。据了解,该案为该县首例查处的吸食新型毒品--合成大麻素烟油案。 禁毒民警在日常工作中获取重要线索:洞口县出现一种“上头电子烟”产品,有人吸食后出现头晕、呕吐、精神恍惚、致幻等反应。禁毒大队迅速组织警力进行调查摸排,并联合平溪派出所于10月9日至13日对辖区重点场所进行禁毒巡查,先后查获违法行为人付某禄(男,25岁,住本县岩山镇)、付某雄(男,19岁,住本县雪峰街道)、米某(男,26岁,住本县雪峰街道)、梁某(男,24岁,住本县竹市镇)等四人,其检测结果呈阳性。经询问,上述四名嫌疑人对其自今年8月份以来共同吸食“上头电子烟”的违法行为做了如实陈述。

  目前,违法行为人付某禄、付某雄、米某、梁某被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

  “上头电子烟”的烟油中含有人工合成的大麻素成分,属于新型毒品,吸食后会出现头晕、呕吐、精神恍惚、致幻等反应,比大麻更容易上瘾,过量吸食会出现休克、窒息甚至猝死等情况。2021年7月1日起,我国正式将合成大麻素整类物质列为毒品进行管制。 吸食大麻是违法行为,吸食含有合成大麻素成分的电子烟同样是违法行为,而容留他人吸食含有大麻素烟油和贩卖含有大麻素电子烟的行为涉嫌犯罪。洞口警方特别提醒,电子烟的烟油可自行添加调制,追求新潮时尚的年轻人在日常生活中要谨慎交友,自觉提高拒毒防毒意识,千万不可轻易尝试他人提供的电子烟。


邵阳新闻

湖南新闻

名企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