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华声在线5月6日讯 通讯员 曾凡庚)按照“两卡”专项行动部署要求,隆回县公安局岩口派出所于5月4日成功劝返一名“两卡”涉案人员,犯罪嫌疑人黄某科(男,20岁,隆回县岩口镇人)因涉嫌帮助网络信息犯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4月30日,岩口派出所在接到上级公安机关下发的“两卡”线索后,立即对线索内涉案人员黄某科的家庭情况和去向进行摸排。在了解到黄某科的情况后,民警前往黄某科的家长做其亲属思想工作,并与黄某科取得联系,和其进行多次的劝说,做好其思想工作,讲明主动投案的法律政策和利害关系,经过数天的不懈努力,最终黄某科于5月4日到隆回县公安局岩口派出所自首。
经审讯,黄某科交待了其将自身所持有的中国建设银行卡、长沙银行卡、中国银行卡、农业银行卡等四张银行卡以每张3000元的价格卖给刘某熊,供其犯罪使用,黄某科共获利12000元。目前,黄某科已被隆回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所获涉案资金也已被依法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