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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冈河长制年度考核收官—“清四乱”清零
发布时间:2020-10-23   来源:华声在线  记者:刘光辉 向磊 柳月

  湖南日报·华声在线10月23日讯(刘光辉 向磊 柳月)为严厉打击迎春亭办事处水乐村杨某华、丁某元等在赧水河道两边非法占地及违法建设行为,按武冈市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要求,10月22日,由该市水利局、迎春亭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迎春亭街道派出所等部门联合成立集中强制拆除执行领导小组,对迎春亭街道赧水河水乐村水乐大桥左右岸的违法建筑物实施强制拆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禁止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的规定,迎春亭办事处水乐村1组杨某华、水乐村16组丁某元所建建筑属于违法建筑,侵占河道管理区域面积共200余平方米。迎春亭街道办事处首先对两处违法建筑下发了停电处置函以及停水处置函,通过多次做好思想工作后,再由集中强制拆除执行领导小组依据相关程序实施强制拆除。为积极配合全市河长制的推行,武冈市水利局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日常巡查报告制度,建立了操作性较强的巡查、拆除、堵疏、奖励和问责长效机制,对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发现的“乱搭建、乱圈占”等违法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拆除,对各类涉水电鱼、捕捞等违法行为形成了有效震慑。该市水利局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注重搞好巡查监管,巩固和保持治理成果,坚决查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确保所有河流问题得到彻底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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