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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邵法官上门调解 妻子释怀撤回起诉
    发布时间:2018-03-02   来源:华声在线  记者: 何进军 黄邵峰

      华声在线3月2日讯(通讯员 何进军 黄邵峰)2月26日,原告刘某某诉至新邵县人民法院寸石法庭,要求与其丈夫周某某离婚,并要求抚养小孩,无需周某某承担抚养费。

      原告诉称,其与被告结婚十三年多,婚后生育有一个男儿,双方经常为家庭琐事、以及小孩教育的问题发生争吵,由于双方父母也参与其中,使矛盾激化,致使双方感情逐渐恶化,两家关系也逐渐紧张。正月里双方又因为看望小孩的事情闹得不可开交。

      了解案情后,何法官认为此案调解结案为最佳。在与被告取得电话联系后,决定上门送达开庭传票,并进行调解。上门调解中,根据原、被告的陈述,承办人何进军法官认为原、被告之间本身并无根本性矛盾,双方矛盾的激化是由于双方父母掺和其小孩教育的问题中导致的。于是何法官耐心劝解双方要互谅互让,多替对方和小孩考虑, 在今后的共同生活中注重沟通,不能因为一点小摩擦互不让步,影响夫妻感情。并建议原告先冷静一下,多考虑几天。

      2月28日下午,原告刘某某来到法庭,称其为了给小孩一个完整的家,让小孩能够健康成长,决定撤回起诉。何法官当即电话联系被告周某某来法庭,并嘱托被告周某某,要多与妻子进行沟通,家庭琐事让着点妻子,把家庭经营好。最终该案撤诉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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