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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电抄表员巨款赌博 判有期徒刑
    发布时间:2008-01-25   来源:  记者:邵阳记者站

      一电费收费员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挪用所收取的公家电费偿还巨额赌债。近日,法院以犯挪用资金罪,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3月至2006年12月期间,被告人周某利用担任邵阳市城东供电局抄表收费员的职务之便,以出具白纸收条、发票和汇票接收单的方式,采取截留用户电费不入账的手段,收取肖家冲煤矿、宝东造纸厂等12个单位的电费共计59万余元没有上交,先后全部挪用于了偿还自己因参与赌博所欠他人的赌债。2007年3月,被告人周某投案自首后如实交代了自己的上述犯罪事实,并先后向单位与双清区检察院退还赃款7万元与43.1万元,余欠的9万余元赃款,因被告人周某已无力偿还,与其同单位工作的周父主动与单位订立以工资逐月抵偿承诺书,愿意全部清偿儿子余欠的赃款,故法院对其从轻处罚。        
        (编辑:肖歌 作者:彭宏发 张卫民 陈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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