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仲裁委员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第四届仲裁委员会委员和仲裁员任期届满,我会重新聘任了第五届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按照有关规定第五届邵阳仲裁委员会委员自公告之日起开始履职。
二、本公告公示的新聘(第五届)仲裁员聘任期为5年,自公告之日起算。
三、原聘任的第四届仲裁员任期于公告之日届满。此次未被续聘但在此之前已被当事人选定或本会指定担任案件仲裁员或首席仲裁员的履职至案件审结时终止。
四、未被本会续聘为仲裁员者,自本公告之日起不得再以本会仲裁员身份从事任何活动。
五、本会第五届仲裁员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戴志、唐怡胜、李俊彦、王合群、马年丰、莫晓文、陈金桥、周焕阳、陈海霏、郑和安、张辉雄、杨智、刘怡高、莫东华、周旦、米青艳、袁能、况成能、银立中、袁峰、李小毅、邓志清、朱文、曾晓文、尹敏、唐武林、吴爱民、冒朝军、黄刚、吴刚强、朱江、欧阳佩、倪爱民、彭凌、张智铭、陶正国、曾宇胜、杨子固、蒋盛和、陈南泉、张群力、王国和、彭东钫、欧阳平、刘展伟、张程鹏、李泽金、覃淑娟、邓伟、杨梅坤、伍利松、吴王平、蒋运灯、罗马力、郑贴侨、陈荣辉、钟新、王垠方、许婷、曾月娥、谢宇、黎建琛、殷定非、彭国民、秦依禄、曾亭、胡长云、石小叶、吴东、董平海、欧阳奕、易李、周桅、李艳萍、罗吉平、刘谋煌、段志强、禹勇、罗兴茂、王双奇、许立军。
邵阳仲裁委员会
2023年4月11日
一审:尹建国、肖毅彪 二审:肖洋桂 三审:陆益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