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工伤保险知识专题宣传(九)
—— 邵阳市工伤失业保险服务中心策划
第一部分 工伤保险知识
9、工伤职工可以通过哪些方式维权?
(1)劳动仲裁。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有关规定处理。
(2)行政复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对受理决定或认定决定不服的,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3)行政诉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对受理决定或认定决定不服的,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对工伤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自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