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娟
毛泽东主席说过:“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由此可见,农业综合执法干部的正确选用,事关农业农村工作大局。依法建立科学规范的选人用人机制,夯实队伍建设的基础,防止用人唯亲、唯派、唯顺,建议实行“双考”机制选贤任能,加强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建设,为推进乡村振兴事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一、“双考”有章可循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十五条规定,领导职位出现空缺且本地区本部门没有合适人选的,特别是需要补充紧缺专业人才或者配备结构需要干部的,可以通过公开选拔产生人选。通过公开透明的选拔考试,将选任过程始终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真正开阔选贤的视野,拓宽任能的渠道,完全凭干部个人的综合素质和德才实绩说了算,才能使跑官要官、买官卖官者无机可乘。“双考”顺乎民意,民众一直对吏治腐败深恶痛绝,特别是一些提任后身居要位而素质能力平平的领导干部,不能致富一方百姓,不能保一方平安,群众有怨言,影响党群干群关系。通过制度创新,着力解决用人沉疴,民众必定衷心拥护。
二、考试甄别“能力”
当前,农业综合执法干部队伍中能力不足、“本领恐慌”的问题比较突出,影响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影响了农业农村现代化,影响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如前段时间,因抗击新冠肺炎不力而被撤职的湖北省黄冈市卫健委唐某,因为不具备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对职责范围的疫情一问三不知,贻误抗疫大局,影响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最终在群众的强烈呼声中被免职。农业综合执法系统领导干部既要政治过硬,更要本领高强,尤其要具备依法行政的本领,才能胜任农业综合执法领导岗位的工作需要。
如何考选?建议建立农业综合执法领导干部考试测评机构,明确统一规范的考选程序,建设权威的试题库和面试考官库,确保考试内容科学设置。注重专业性,突出针对性,使“人岗相适”。明确科级及以下干部提任原则上要参加考选,凭综合素质和专业特长论英雄,防止“外行领导内行”。可以“案例分析题型”为主,注重测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防止“高分低能”,更好地服务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岗位职责。可以借鉴公务员考试的组考办法,周密细致地组织,把“公信力”作为考选的“生命线”,使农业综合执法领导干部考试更加科学严谨,更加严格规范。通过补齐“短板”,真正用制度的樊篱扎牢规范用人的笼子,彻底铲除吏治腐败的土壤。只有这样,才能使农业综合执法人员心顺、气顺,沉下心来终生学习,俯下身来苦干实干,队伍朝气蓬勃,凝聚起建设美丽乡村的强大合力。
三、考察解决“品行”
习近平总书记说:党员干部要常修为政之德,一个人只有明大德、守功德,其才方能用得其所。通过考察,解决选任的农业综合执法干部“德不配位”的问题。通过考察干部的成长轨迹,量化评先评优等加分选项,关注农业综合执法干部“八小时之外”的行为,防止个别“两面人”蒙混过关。树牢“以民为本”的思想,重视人民群众的意见,群众反响大的一律慎用,防止“带病提拔”。延伸考察范围,重视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建设,凡家庭不和睦甚至社会舆论反映有作风问题者,明确不能任用,真正用制度来规范农业综合执法系统领导干部的品行。
“双考”并用,为农业综合执法队伍赋能,大批优秀的农业综合执法人才必将脱颖而出,为乡村振兴和中华民族复兴大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作者单位:邵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