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县检察院坚持五个“结合”,有力地促进了该院的作风建设,提升了队伍素质,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认可。其检察队伍形象的民调排名从2013年的全省第112名跃居至第42位。该院的具体做法如下:
一是大处着眼与小处着手相结合。该院党组非常重视机关作风建设,把作风建设作为检察队伍建设的着力点、关键点和引爆点,与业务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成立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分管副检察长和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对全院机关作风建设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协调。建立健全机关作风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制。党组书记、检察长同各分管领导签订工作目标责任制,各分管领导同各科(室)负责人签订工作目标责任制,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落实到人。同时该院注重从细节抓起,从小处突破。如为保障干警按时上班、出勤,制定了上班指纹签到制度,为亲民便民,推行了上班期间配挂工作牌制度,为维护检察队伍良好形象,实施了禁止干警在办公场所用餐和打牌等规定。
二是教育引导与制度保障相结合。该院非常重视教育引导对干警养成良好作风潜移默化的作用。不仅注重对《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规定》、《检察人员纪律手册》等相关文件、制度的学习,重视对省院通报的查处违法违纪检察干警情况进行警示教育,而且不定期开展作风教育专项集训活动。该院在武警邵阳支队教导大队营地进行专项集训,训练内容包括军事训练和政治业务培训。干警们在室外顶着39度的高温,进行列队训练和打靶,并在室内集中了学习党的十八精神、习总书记讲话精神等,提高了觉悟,培养了良好风气。同时,为确保作风建设的成效,该院从日常言行举止、执法办案规范、目标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制度等方面细致地制定了各项制度,用制度保障了良好作风的长效性。
三是惩违促范与奖先励优相结合。设立曝光台,对违纪干警进行通报批评。对于违纪次数较多或严重违纪的,取消该干警及其所在科室年度先进评比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涉及违法的,按相关法律规定严格查处,决不徇私情。坚决维护制度的威权性,对违反制度规定踩“红线”,闯“雷区”的零容忍。与此同时,推行文明卫生办公室和“六大标兵”评选制度。每月评选两个文明卫生办公室,每年评选一次“六大标兵”(分别是爱岗敬业标兵、反渎业务标兵、刑检业务标兵、家庭美德标兵、学习进取标兵和勤政廉政标兵),颁发文明卫生办公室和标兵相应荣誉称号和发放一定物质奖励,极大的鼓励了干警争先创优的热情,营造了奋勇争先的良好氛围。
四是内部监管与外部监督相结合。该院一方面强化内部监管,构筑了严密的监管体系,如建立健全了执法办案监督机制、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执法办案说情报告和通报机制、错案责任追究机制、自侦案件回访机制等。另一方面加强外部监督,进一步加大检务公开力度。制定《邵阳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四项公开承诺》,即“查办进程公开、不起诉案件公开、移送起诉罪名公开、律师会见公开”。把职务犯罪案件查处工作置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下,确保每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得到公平公正处理。设立官方微信、微博,与县电视台、邵阳市电视台政法民生频道等新闻媒体签订检务公开协议等,多渠道、全方位进行检务公开,接受人民监督。
五是抓铁有痕与久久为功相结合。扎实开展转变执法理念教育活动、坚决纠正涉法涉诉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每次专项活动,都高标准谋划,严措施推动,不见成效决不收兵。特别是本次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该院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了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 ,起到了非常好的效果。如该院进一步规范了经费管理,三公经费支出与去年同比减少了60%。同时,该院深刻认识到作风建设是机关队伍建设永恒的主题,并不因专项活动结束而停止,而是始终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严格责任不松手、严实整改不松动、严明制度不松懈,扎实推进作风建设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让好作风成为了该院的新习惯、新常态。
(梁瑞银 唐月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