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交通违法者一律不准说情;对交通违法行为一律不得减免;对民警‘不作为’、‘乱作为’行为一律严厉追责。”这是2012年邵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抓队伍建设,树执法形象的致胜法宝。在以上“三个一律”制度的管理下,市交警支队通过“推出有奖监督活动、出台公职人员交通管理暂行办法、开展交通秩序大整治”,不断夯实全市交通管理工作基础,为800万邵阳人民出行营造了“平安、和谐、畅通”的交通环境。
推出有奖监督活动,加强队伍自身管理,对民警‘不作为’、‘乱作为’行为一律严厉追责
为强化队伍管理,提升执法、管理和服务效能,2012年 9月初,支队向社会公开推出“交警不作为,请您监督!交警乱作为,请您举报”有奖监督活动,欢迎社会各界对交警支队全体交通民警、职工和协警进行监督。按照支队向社会公开推出的有奖举报要求,对民警、职工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实行有奖举报,举报内容涉及到警车管理、路面执法、窗口服务、驾考服务等20多个领域。经查证监督属实,对监督交警不作为、乱作为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分别给予人民币300元、500元的奖励,并为为监督人保密。支队党委还要求本部门的纪检、监察等部门通过定期检查、突击督查等方式来不断加强队伍内部管理,凡发现民警存在‘不作为’、‘乱作为’行为,一律实行严厉追责。
出台公职人员交通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公务车违法管理,对交通违法行为一律不得减免
2012年6月,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市纪律监察委员会、市文明办、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保障局联合出台了《邵阳市公职人员违反交通安全法规处理暂行办法》,根据暂行办法规定,公职人员在邵阳市境内无证驾车、闯红灯、酒后驾驶、驾驶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车辆、遮挡污损号牌车辆、违法超车、违法调头、乱停乱放以及肇事逃逸等违反交通法规行为实行“零减免”。从7月1日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邵阳日报、邵阳晚报、邵阳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以及在邵阳交警腾讯微博、邵阳交警新浪微博上开辟了“邵阳市公务车辆市区内交通违法行为曝光台”,对公职人员车辆和公务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实名制曝光,并市六大家联合出台的管理规定,对公务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所产生的罚款,一律实行“零减免”。
开展交通秩序大整治,加强城区道路管理,对交通违法者一律不准说情
在2012年全市开展的城市综合大整治工作中,邵阳交警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去年6月以来,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杨修文按照市委、政府在全市开展的城市综合整治要求,带领全体民警、辅警,在市区开展了一场声势浩大的交通违法综合整治,到2012年底,全市共出动警力48371人次,查获摩托车交通违法42396起,暂扣摩托车31328台,查处乱停乱摆25341起,查获货车、农用车、三轮车闯禁区5122起,查获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7593起,依法拘留违法人员110名,查处酒驾120起,依法强制报废两轮摩托车4857台,小车25辆,烧毁摩托车晴雨伞4000余把。成功取缔了残疾人利用代步三轮摩托车在城区从事非法营运,彻底根除了三轮篷篷车在街头进行广告宣传,有效遏制了摩托车违法撑打遮阳伞,大幅度减少了机动车遮挡牌照、不悬挂牌照等邵阳城区多年来形成的交通违法顽疾,邵阳城区畅通有序、市民文明交通意识明显提高。在开展交通秩序综合整治中,全体民警时刻践行支队党委提出的“对交通违法者一律不准说情”要求,依法处理到位。
(彭建勋 伍先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