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步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切实转变干部作风,近日城步县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补充规定》,从19个方面进一步规定了干部作风, 打造“六项制度”狠抓干部作风建设。
一是领导带头无特权。严格实行县级领导带头制度和作风建设“一把手”负责制。县级领导干部和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承诺,带头遵守《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补充规定》,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县级领导干部如有违反作风纪律的,交由县委批评教育、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由县作风办以县委名义将违反作风纪律情况上报市纪委处理。
二是全面曝光无私情。为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对违反作风纪律的在城步电视台、《城步通讯》、城步网站和《城步廉政》上进行全方位曝光。
三是接待报告无差错。在工作时间内确需在工作场所外接待上级或其他县、市、区同级单位来人的,由接待单位事先向县作风办书面报告并备案。
四是问责从严无虚招。各单位“一把手”为单位作风建设的总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作风建设负总责。县委、县政府把作风建设的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范围,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单位考核和领导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对利用职权索拿卡要,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干部,经查证属实的,采取通报批评、调离岗位、责令辞职、免职等行政问责措施。凡在上班时间玩网络游戏、网上聊天、网上看电影、炒股、打牌、休闲、娱乐等的,副科级(含副科级)以上干部一律由县委免去现任职务,一至两年内不得提拔或另行同级使用;一般干部职工当年年度考核评定为不称职,一至两年内不得提拔,并交县委组织部记入个人档案。
五是纵横通联无“死角”。县委、政府设立作风建设办公室,专门负责全县干部作风建设。县纪检会、组织部、宣传部、督查室、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必须积极参与、通力协作。同时动员全社会各界力量监督干部作风建设,从退休老干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个体工商户、外来客商中聘请30—35名作风监督员参与县作风办的明查暗访工作。
六是限时办结无延误。对承诺要办的实事、办理社会事项等,相关单位必须在县委、县政府规定时间内落实到位或办结,否则,由县作风办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补充规定》进行处理。
(王祥辉 肖明文 杨玉琴 陈忠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