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苗族自治县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杨有文
党的十七大强调:“要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们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人民群众是国家的主人和国家政治生活的主体,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体现了民主和法治、发展和稳定的有机结合,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面对新形势、新要求,要切实提高机关办事效率,改进干部作风,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切实解放思想,需要扩大行政工作的知情度,更广泛地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知情权就狭义而言仅指了解获知官方有关情况的权利。具体而言,公民知情权是指在行政行为的运行过程之中公民获取信息的权利,对于政府而言则是提供信息的义务。
然而,在现实工作和社会生活中,公民的知情权往往受到无形地剥夺和严格的限制。在我国,因信息堵塞、不对称等问题造成了不容忽视的隐患。首先是因为在我国长期以来存在着漠视公民“知情权”,妨碍公民知悉的现象。迄今已有数起个个别地区官员害怕曝光,而截断邮路,收缴报纸的事件见于报端。事实上,自改革开放以来,包括现在进行中的“西部大开发”中,“透明度低”一直是制约我国招商引资的重要因素之一。这是有着较为深层的历史原因的。由于国家机关尤其是行政机关长期以来都处于封闭的状态,政府机关往往是内部传达,先内后外,逐步公开,中间环节多,造成工作效率低,不公正因素可能性增多。特别是受以前计划经济条件和传统思想的影响,形成政府机关封锁信息、妨碍信息传播的习惯做法。在我国,当前绝大部分信息由政府垄断着,公众缺乏取得相关资料的有效途径,这些信息资源有时不免成为某些国家机关或者某些个人获取利益的工具,政府对于信息的垄断使得作为社会重要信息的资源无法发挥其应有价值,造成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经济活动成本的也相对增高,而且还易滋生腐败。在信息公开方面,一些单位常见的做法是:一是报喜不报忧,对于本单位的形象工程则公之与众,对于可能影响本单位事件则千方百计加以隐瞒;二是作表面文章,公布一些无关紧要的信息,对于一些重要环节则以各种借口加以隐瞒;三是虽然公布了,但是不去实施,使一些政令和措施、制度形同虚设,使政府的威信和公信力大大降低。四是以公关手段贿赂记者和媒体,动用社会资源与媒体“沟通感情”,以达到中止记者采访或媒体曝光的目的。
凡此种种,就其原因:一是有的地方和部门的领导干部思想不够解放,对扩大公民知情权的认识不到位,缺乏基本的理解和尊重。在实际工作中既不重视,也不支持,更不配合,或直接滥用权利堵塞信息渠道。二是有的官员“官本位”思想严重,从自己私利或小团体利益出发,怕暴露出问题影响自己的政绩而毁了前程,或影响本单位、本部门、本地区的利益,因而对本单位的信息讳莫如深。特别是当他们的决策和工作出现了重大失误,比如发生矿难事故、应对突发事件不力、严重违法违规、出现窝案串案等等,就特别害怕媒体介入,将之视为“洪水猛兽”。尽管这些表现在极少数人身上,却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十七大报告中指出“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作为人民的公仆、执政为民的政府,没有不可为人言者。解放思想得先让人说话,让人说话,天塌不下来。在新形势下能否自觉接受舆论监督,将本单位不属于国家秘密的信息公之于众,将本人置于广大人民的监督之下,是对领导干部是否出于公心、是否一心为民、是否对党和人民的事业负责的检验。那么各单位负责人应该如何扩大公民的知情权,打造“阳光型政府”呢?一是要突破狭隘观念的束缚,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扩大公民的知情权的必要性,开展舆论监督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作用。不管你愿不愿意,以媒体为代表的舆论监督是党和人民、国家赋予新闻工作者的权利和职责,也是公民表达意愿、推行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途径。二是要加强对各种法律法规的学习。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新闻发言人制度、新闻发布会以及处理公共突发性事件有关规定等等,不至于在触犯了法律后身陷囹圄才懊悔没有加强政策法规的学习。三是要屏弃落后的思想观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政绩观。要破除“媒体专给政府找茬儿”、“记者专给政府添麻烦”等不正确的观念,要客观、公正、科学地看待舆论监督的积极作用,以积极支持、配合的心态自觉接受舆论监督,把人民群众满不满意作为推动自己工作的一把尺子。四是要热情服务。要以开明的姿态、开放的思维,接受群众的咨询。对新闻媒体正常的采访工作给予支持合作,并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只要不是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可披露的信息,均可提供。五是要主动通报情况,将应公之于众的信息及时准确地公布。对一些涉及民生关注的影响较大“热点”“难点”问题,尤其是重大的突发性事件,要充分发挥新闻发言人的作用,在第一时间内发出政府的声音,表明政府的态度和立场,以赢得主流媒体更多的信任与支持,降低社会风险,提高引导舆论水平。六是要虚心接受批评,改进工作。要以闻过则喜的心态,正确认识和对待舆论监督,改正不足、促进工作才是最终目的。面对监督报道所反映的问题和不足,要予以重视,调查核实,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负责的态度,虚心接受,积极整改。当然,也要加强对舆论的正确引导,舆论监督也不能逞一时之快,要有利于党和政府推动工作、有利于促进问题解决,最终推动社会进步、促进社会和谐。
各级各部门应把自己的姿态放低,以积极、虚心的心态接受群众的检验,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提高管理的透明度,将政府工作置于广泛的监督之下,努力提高政府部门管理水平,让政府的活动尽量的暴露在阳光之下,则其腐败变质的可能性必将大大的降低,我们才能在思想大解放,率先发展的潮流中赢得胜利的先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