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邵阳1月14日讯(通讯员 邓莉 彭宏发)因不够资质原发包方承诺给予的肥缺工程,眼睁睁被别人揽建心生不平,即阻工强行向承建商索要莫须有的“介绍费”。经邵阳市双清区法院公开审理,近日,该院以犯敲诈勒索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岳劲军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被告人岳大陆、刘丰秋有期徒刑皆三年,缓刑三年;被告人杜仲明有期徒刑八个月;4名被告人各处罚金2万元。
2013年春,邵阳市一汽车贸易公司在该市东郊乡村购地,准备修建一小轿车4S店,购地时此公司即承诺尽量将工程承包给失地的当地农民,“地头强人”即本案4名被告人等首先承包了基础工程的建设。其后的钢结构工程项目,因无施工资格只得无奈让有资质的钟某揽建,2013年6月,钟某与汽贸公司签订了一份造价93万元的钢结构工程承包合同。4名被告人以此工程发包商原是答应给他们做的为由向钟某索要“介绍费”,经讨价还价最终谈定为12万。当年底此钢结构工程总造价增至350万元,4名被告人等要求钟某按比例增加“介绍费”至36万元,多次协商无果,他们即到该工地阻工,最终迫使钟某无奈同意给予4名被告人等总计“介绍费”28万元,他们收到该款项后钟某的建设工程方得以继续顺利进行。被害人钟某完工后报警,公安机关迅即出击,4名被告人悉数落网。归案后4被告人供认不讳,并积极敦促各自家人全部退还了所分得的“介绍费”。得到赔偿的被害人钟某对认罪悔罪退赃的4名被告人表示谅解,据此,法院遂作出前述从轻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