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糊涂男子报复他人放火 故意毁坏财物承担刑罚
发布时间:2014-07-31   来源:华声在线  记者:刘盛育

  华声在线邵阳讯(通讯员 刘盛育)因家人与村民闹了矛盾后,认为吃了亏的张某喜放火报复他人,虽没有造成更大的损失,但糊涂的张某喜并未能逃脱法律的惩罚。近日,被告人张某喜因故意毁坏财物罪被邵东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张某欢与肖某均系同村村民,虽在同一村,但两家多年来素有不和。2014年4月底,张某欢在耕种自家田地时,发现肖某放了他田地里的水,双方便产生口角,随后互相谩骂起来。随后肖某儿子赶到,双方扭打在一起。

  被告人张某喜对于其哥哥张某欢被肖某一家打了的事情耿耿于怀,认为肖姓在当地是大姓并仗势欺人,骑到了张家的头上。遂产生了报复的念头。5月2日,被告人张某喜趁肖某一家外出劳作之时,窜至肖某家,将肖某家的柴火收集并堆放在堂屋大门及附近,并用打火机点燃。柴火燃烧后,被告人张某喜认为还不解恨,便再把肖某家的桌椅、棉被、电饭煲、衣物等物品扔进火中焚烧。幸亏邻居们及时发现起火并积极扑灭,被告人张某喜被群众当场抓获。经鉴定,被害人肖某家被损毁的财物价值955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喜故意毁灭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毁坏财物罪。张某喜归案后自愿认罪,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前述判决。

  法官说法:被告人的放火行为虽然造成了一定的实际损害后果,但并造成他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因此,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俗话说“一个巴掌拍不响”,当我们在和别人发生冲突时应该先让自己冷静下来,不要出口伤人, 更不要冲动的使用暴力,彼此退一步或者会有意想不到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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