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邵阳讯(通讯员 刘盛育 李青梅)五旬男子赵某曾三次因犯贩卖毒品罪被法院判刑入狱,然而在刑满释放后,其不思悔改又“重操旧业”,在贩卖毒品时被公安人员人赃俱获。近日,邵东县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5000元。
被告人赵某系邵东县火厂坪镇农村无业人员,财迷心窍的他不惜以身试法,曾两次犯贩卖毒品罪,于2001年、2011年被邵东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年。出狱后,赵某不但没有痛改前非,反是沾上吸毒的恶习,进而发展到以贩养吸的地步。于2014年4月份四次与吸毒人员曾某在其住所内进行毒品交易,得款400元。公安民警在其第四次毒品交易时将其当场抓获,并缴获冰毒15.89克、麻古0.84克。经鉴定,所缴冰毒及麻古均检出海洛因成分。
法院审理认为,赵某明知是毒品仍然贩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赵某曾因贩卖毒品被判刑,此次再犯贩卖毒品罪,是毒品犯罪的再犯,应当从重处罚。赵某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又故意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鉴于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在充分考虑了其量刑情节后,邵东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