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邵阳讯(通讯员 彭燕如 彭宏发 邓莉)一农民为省却摩托车上户与驾驶培训千余元钱,竟铤而走险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结果肇事夺命成为“马路杀手”。12月20日,邵阳市双清区检察院收到法院对该案的判决书:被告人彭邕隽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被告人彭邕隽系邵阳市远郊中年农民,为生活、生产方便,2006年6月其购置了一辆两轮摩托车。明知交通法规规定驾车上路须办理车辆行驶证和相应驾驶证,但彭认为自己已有点摩托车驾驶技术,其乡村马路人少车少,又无盘查交警,自信不会出事,千余元钱的摩托车上户费与驾驶培训费完全可以“节省”下来,如此,其就斗胆驾驶摩托车出门办事或串亲访友了。
次月11日傍晚,被告人彭邕隽无证驾驶其无牌摩托车自相邻的高崇山镇返回,途经一村庄路段时,因其驾驶技术欠缺和惊慌失措,将道路前方一老人撞倒,造成被害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后为逃避罪责其驾车逃逸。经交警勘查认定,彭邕隽负此事故全部责任。在外惊恐潜逃4年多后,被告人彭邕隽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彭倾其所有赔偿了被害人亲属6.6万元,认罪悔罪好;对方予以谅解,并书面请求政法机关不予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其判处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据此,法院依法对其作出上述减轻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