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邵阳讯(通讯员 彭燕如 彭宏发 彭志军)三个小青年利用盛夏天气炎热时居民开窗睡觉,凌晨使用钓鱼竿偷盗他人财物,其“撤退”时被巡警发现倪端,结果全被“活捉”。12月5日,邵阳市双清区检察院收到法院对该案的判决书:被告人蔡春苗、孙茂财犯盗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年与1年6个月,并皆处罚金3000元。
被告人蔡春苗、孙茂财与伍某(在逃)均是80末邵阳市近郊农民子弟,初中毕业后没能考取高中,三人都是好吃懒做,不务正业,经常一起上街吃喝游玩。今年7月中旬的一天,蔡、孙、伍三人带着父母给的不多的零用钱,结伴来到了邵阳市市内玩耍,先是蹦迪、吃饭,后上网到了深夜,肚子很饿了,但三人的钱已全花光,于是商量起如何弄钱的法子,一番各抒己见,最终一致认为蔡春苗所出使用钓鱼竿偷盗的方法最安全可行。
7月14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蔡春苗、孙茂财与伍某依照事先预谋,携带凑钱购买的长号钓鱼竿来到市区宝庆东路一居民楼寻找作案目标。当发现居住1楼的有两户居民卧室临近窗口处放有衣裤,三人轮番上阵,使用钓鱼竿钓出了3条裤子与2件上衣,共盗得人民币现金1536元与手机2部。3人携带赃物得意洋洋回归时,被街头公安巡逻车撞见,在接受民警盘查时,背着钓鱼竿袋的被告人蔡春苗支支吾吾,三人说法不一,民警们顿感疑惑,要求带往警局调查,靠后的伍某突然拔腿往旁边一小巷奔跑,逃脱夜幕之中,蔡、孙两主犯被“活捉”。归案后,在公安机关缜密侦查下,面对诸多证据,被告人蔡春苗、孙茂财对以上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物价鉴定,被盗的2部手机价值2200元。手机与现金被公安机关全部追回并返还受害失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