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邵阳讯( 通讯员 彭燕如 彭宏发 贺力平) 一男子纠集同伙对有“把柄”的人进行抢劫,以为如此被害人不敢声张,然而事后被害人果断报案了,失算后怕的他选择了投案自首而获得刑事轻判。11月26日,邵阳市双清区检察院收到法院对该案的判决书:被告人王竑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罚金4000元。
被告人王竑系湖南娄底市80后无业男子,小学毕业,因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皆在邵阳市,经常出入邵阳市。王不学无术、好吃懒做,父母等长辈对他是恨铁不成钢,给其的零花钱自然满足不了他的“胃口”。如何捞到“外快”弥补玩耍钱项缺口?2009年12月底,王竑想到一个歪点子,即对美容美发店卖淫嫖娼的男女实施行抢,因为政府是禁止与打击此类丑恶行为的,王自信抢劫他们后,对方是绝不敢报警的。当月30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王竑与其纠集、密谋的同伙夏某、刘某、胡某(均在逃),身藏水果刀、电棍等作案工具,结伙闯入该市五一北路一美容美发厅,对正在与发廊妹亲吻搂抱的陈某、唐某等3人进行了持刀持械威逼抢劫,抢走人民币现金及金戒指、手机等财物共计7700余元。9天后的凌晨,被告人王竑伙同夏某、刘某,采取盯梢、跟踪手段,在与该市邵水东路连接的一巷道中,对结伴下班回租赁房的发廊妹赵某等3人进行了持刀抢劫,共抢走3被害人钱财3550元。2011年年底,负案在逃的王竑厌倦了东躲西藏、胆战心惊的恐怖生活,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参与的上述两次抢劫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