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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生网上交网友 拐卖千里被解救
    发布时间:2010-06-17   来源:  记者:邵阳记者站

    刘伍军 陈芳菲

          十五岁的花季年龄,无心学习经常上网聊天,不料被网友强迫带离网吧,后被威逼拐卖千里之外,幸被知悉实情的 “好心丈夫”报案获解救。6月11日,新邵县检察院对涉嫌拐卖妇女的周某、朱某提起公诉。
          被害人小芬(化名)是贵州省铜仁市某技校学生,喜欢上网的她在QQ上结识了本市的周某并偶尔聊天。25岁的周某系无业游民,整日游手好闲。2010年1月2日晚,小芬和同学在学校附近
    的网吧上网,在网上又遇到了周某,周提出请小芬吃夜宵,并伙同二个朋友找到她上网的网吧。此时已是凌晨3点多,小芬表示不肯出去,周某顿时凶性毕露,一把抓住小芬,打了两个耳光,说:“叫你出去玩你不去,这么不给我面子……”,便强行把小芬拖出了网吧。之后,把小芬带到了市内其朋友家,对小芬进行了控制。
          一个星期后的8日晚,周某将小芬转手交给了杨某(身份不明,在逃),并以找工作为名将小芬拐骗到湖南怀化火车站。杨某为小芬仿造了一张假身份证,并提出要她以这个假身份嫁给别
    人。此时,年幼无知的小芬才明白了自己的处境,立即反抗不从,杨某立即抓住她,以殴打相威胁,并说周某知道她家的地址,要是她不愿意的话就打电话叫周某去杀了她家人。被控制了一个星期的小芬被吓住了,只得被迫同意。第二天,杨某将小芬带到吉首市火车站附近,与事先联系好的龙某(身份不明、在逃)、朱某一起安排小芬与新邵县潭溪镇的石兴军(化名)见面相亲。相亲成功后,杨某等人提出要石兴军除了支付媒人介绍费外,还要再付两万多元给小芬娘家,石某表示同意,但提出要办好结婚登记后才能给钱。随后,龙某便与朱某将小芬从吉首市送到了新邵县潭溪镇石兴军家,石付给二人共2700元介绍费。
          1月11日,朱某陪同二人到新邵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在办证时,受到威胁的小芬不敢表示反对。朱某与杨某、龙某等人经过谋划,由周某化名周星,冒充小芬表哥来新邵联系骗取
    彩礼钱。已经是石兴军法律上的“妻子”的小芬在被要求过夫妻生活时,表示不愿意并谎称有妇科病。杨的言行引起了石兴军的怀疑,第二天经过追问,小芬才鼓起勇气把自己被杨某、朱某等人强迫拐卖的事实经过告诉了石兴军。
          1月25日,石兴军将此事告诉邻居,邻居主张应到当地派出所报案,小芬成功被解救。26日上午,派出所干警将家住新邵寸石镇的朱某抓获归案。当天下午,在朱某的协助下,又将前来拿
    彩礼钱的周某及其同伙当场抓获。

          检察官提醒:网络交友须慎重,给网友提供家庭及个人具体信息、与网友见面等更要慎之又慎!作为未成年学生,辨别是非、自我保护能力太弱,更要注意!在遇到不法侵害时,不能盲目反抗免遭更大伤害,也不能忍气吞声听之任之,应该沉着冷静,寻找机会发出求救信号,寻求帮助安全脱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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