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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邵阳交警整治“驾考歪风”出硬招
    发布时间:2008-05-04   来源:  记者:邵阳记者站
          为了有效预防和打击个别驾驶培训学校及教练员向学员收取“过关费”的非法行为,维护驾驶学员合法权益,净化考试环境,确保驾照考试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邵阳市交警支队驾管所采取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整治措施,有效预防和杜绝了驾校及教练员向学员收取考试“过关费”的现象。
          近年来,邵阳交警支队驾管所狠抓考试工作整顿,规范考试执法行为。全面推行科目一无纸化考试、推行科目二电子桩考仪考试。采用监控仪实行长途考核监控,由计算机自动监控考试,判定考试成绩,强化源头管理和提高考试质量,减少考试员的裁量权,加强对考试员的监督管理,规范执法行为。从强化考试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入手,加强考试监督。一是严格实行“主、监考制度”和考试评定标准,规定考试成绩需由考试员和学员共同签名确认。考试成绩合格后,由本人亲自持成绩单领取准考技能证制度。二是实行责任倒查和无过错追究制度。三是采取不定期的检查方式,由科领导深入考区、考室和前台受理窗口等场所,现场检查和监督考试情况,查看预约考试是否公正,考试流程是否规范,考试秩序是否井然有序,考试标准是否严格,执法是否公正、文明等;并随机抽查完成考试的学员,询问考试过程以及有否向他人缴纳“过关费”等情况。四是加强驾管民警的教育培训。科领导不定期组织全科民警,集中学习相关规章制度和文件精神,开展业务技能培训,进行廉政警示教育。五是严肃考试纪律,规范考场秩序。科目一考试区安装监控设备,对考试过程进行全程监控。确保考室内外井然有序。六是实行考试员与教练员、学员分离和考前点名核对身份证制度。规定教练员不得同乘考试车辆、考试员及教练员必须统一佩戴证件。
          在此,邵阳交警支队驾管所民警提醒广大学员:科目一和科目二的驾照考试工作不存在“交了过关费就可考试过关”的现象,所谓的“过关费”只是个别驾校及教练员索取学员钱财的伎俩。科目三(隆回考场)由省交警总队组织异地考官进行考试,目前也正在大力整顿。并严正声明:驾校教练员、工作人员参与、纵容、组织考试舞弊、贿考和违规向学员收取钱物的,一经发现将责令驾校辞退,对有教练证的将通报省公安交管部门取消教练员送考资格,建议行业主管部门撤消教练证,三年内不再受理其教练员资格申请。学员在考试当中有考试舞弊和贿考行为者,一经发现,当即中止考试;已通过的其所有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已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将依法撤销驾驶许可;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办理机动车驾驶证。
       
    (罗理力 雷新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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