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华声在线9月15日讯(通讯员 唐小莲 曾绍华)9月15日,新宁县药品零售企业规范化建设动员会暨新宁县药品零售企业规范化建设业务培训在新宁县市民中心九楼会议室召开,全县药品零售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160余人参加会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阳建飞出席会议并讲话。
本次创建活动从2023年8月20日至2025年12月31日,分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巩固提升三个阶段稳步推进。各药品零售企业要对照《药品零售企业规范化建设检查评定细则》,重点开展店容店貌、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建设、人员岗位设置、药品日常经营质量管理等方面的自查自评,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实施细则的要求进行整改,自评符合条件的药品零售企业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申请,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过现场检查和评审后,公布评审结果,在检查中发现企业不符合规定的项目,依据不同情形采取告诫、约谈、限期整改等措施,督促企业落实整改,达到评定标准,经评审综合得分90分以上且无重点项目不符合规定的为“规范药房”;综合得分70—89分的,责令限期整改;综合得分69分以下或整改后仍不能达到“规范药房”要求的,责令立即停业整顿,确保规范化药房建设率达到100%。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旨在通过此次创建活动,在全县树立一批管理规范、诚实守信、服务周到的药品零售示范企业,提升一批制度体系欠完善、经营管理欠规范、服务意识待提高的药品零售企业、淘汰一批经营紊乱、店容脏乱、人员素质低、管理理念差的药品零售企业。
阳建飞要求,一要强化思想认识。各药品零售企业要充分认识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推进药品零售企业规范化建设。要增强创建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创建工作提升到实践“为民办实事”的高度来抓,学好标准用好标准,采取行之有效的举措督促药品零售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高质量完成创建目标。二要压实工作责任。县局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要切实担负起牵头作用,要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并按照创建时间节点、要求对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推进情况进行跟踪,确保各项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三要加强督查指导。要加强协调联动,深入一线,按照一店一策工作方式,督促指导各经营门店按照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主动解决连锁门店在规范建设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切实推进该项工作落地落实。
会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就《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假药和劣药的定义、药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违法行为定性、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了业务培训。
下一步,新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积极探索“智慧监管+培训+服务”新模式,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药品零售企业 “订单式”“定制式”培训,不断推动全县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
一审:尹建国、肖毅彪 二审:陈志强 三审:陆益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