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华声在线8月17日讯(通讯员 曾丽贞)“感谢法官为老百姓排忧解难,帮我终于拿到了拖欠十年的材料款!”日前,隆回县人民法院承办法官耐心做工作,调解了一起时间超过十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而且被告当庭兑现了案款,原告对此非常满意。
案情简介:2013年7月,被告刘某从原告张某处购买2.6万元建筑材料,被告刘某当时手头缺钱,遂向原告张某出具了一张手写欠条,因双方系认识多年的老朋友,所以并未约定利息及付款期限。被告后来外出务工,长期未回家。原告向被告多次电话催收未果,原告遂起诉至法院。
被告收到法院传票,按时出庭参加应诉。在审理过程中,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被告提出买卖货物已经过了十年多,且没有约定利息只同意支付材料款,坚决不同意支付利息。经案件承办人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原告自愿放弃利息诉求,被告爽快答应返还原告货款2.6万元并且当庭兑现。
正所谓“买卖货物起纠纷,法官调解把案结”!这样,一起超过十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圆满画上了句号。
一审:尹建国、肖毅彪 二审:陈志强 三审:陆益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