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华声在线5月9日讯(通讯员 阳帆)“我们被拖欠的工资追回来了,我愿意对孙某表示谅解!”被害人蒋某对检察机关的处理决定表示支持。
2022年7月,孙某成立A公司,主要从事室内装修及相关工程施工。为扩大规模,先后招聘了罗某、蒋某等11名员工。2022年11月份左右,孙某公司因市场原因经营不善,开始陆续拖欠员工工资加提成共计6万余元,经北塔区劳动监察大队下达期限改正指令书、责令支付通知书后仍拒不整改,逾期支付。2023年7月28日,邵阳市公安局北塔分局以孙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向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办案过程中,承办检察官了解到A公司确如孙某所说的“无力经营”,但拖欠的员工工资不能不讨。假如直接一诉了之,虽然犯罪嫌疑人会受到法律惩罚,但拿不到钱依旧不能解决劳动者的实际诉求。为维护蒋某、罗某等11名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承办检察官耐心地向孙某释法说理,讲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律后果,同时及时向其家属做法治教育工作,劝其尽快帮忙偿还欠款,争取从轻处理的机会。
2023年11月7日,其家属将被拖欠的劳动报酬全部筹措到位并付清。北塔区人民检察院经核实案件事实与证据,考虑到孙某真诚悔过,自愿认罪认罚且取得了蒋某等人的谅解,依法对孙某作出了相对不起诉处理。
工资是劳动者的血汗钱,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权益关乎民生民利和社会稳定。近年来,北塔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加强劳动权益保障工作,依法根治欠薪问题,致力推进构建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北塔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好的法治营商环境。
一审:陆益平,二审:曾佰龙,三审:邹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