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华声在线5月8日讯 5月7日,邵阳县召开配合第三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联席会议,会议通过了《邵阳县配合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工作方案》。
会议指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将于近期陆续进驻上海、浙江、江西、湖北、湖南、重庆、云南7个省市开展第三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会议强调,本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将重点关注,一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情况;二是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重大决策部署和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三是绿色低碳发展情况,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上马情况;四是污染防治攻坚战进展情况;五是大气污染防治中的突出问题;六是违法违规侵占自然保护地、突破生态保护红线开发建设、破坏岸线,以及耕地生态破坏和长江十年禁渔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七是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尤其是建筑垃圾处理处置、“三磷”污染治理情况;八是重要湖泊保护治理和重要支流生态环境保护情况;九是此前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十是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十一是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等内容。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扛起生态文明政治责任,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做好各项配合工作。在督察进驻期间,应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握工作节奏,突出工作重点,精准科学依法推进边督边改。对于督察组受理转办的群众信访举报问题,既要认真核实、坚决整改,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也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做到一事一办、一厂一策,不搞“运动式”整改。对于督察中发现的企业生态环境问题,既要督促有关企业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严格整改要求,确保整改到位;也要注重精细化管理,分类施策,加强指导帮扶。对于历史遗留生态环境问题,既要坚持底线思维,严控环境风险,保障群众利益;也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因地制宜采取措施,共同营造良好的督察氛围。
一审:陆益平,二审:曾佰龙,三审:邹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