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华声在线4月22日讯 “我认罪认罚,今后一定不再销售伪劣产品!”——庭审中,被告人龙某某等四人认罪悔罪。4月15日上午,由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龙某某等四人销售伪劣产品案,在该县长安营镇南山社区巡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舒增辉,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杨焕化出庭支持公诉。庭审由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俊刚主持,部分县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以及相关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应邀参与了旁听。
2019年至2022年间,被告人龙某某、禹某某、何某某、李某某明知他人生产、销售的“牛肉干”是用猪肉加工而成的假牛肉,仍然进购并在湖南南山风景名胜区内向游客销售,销售金额达32.6万余元。案发后,四名被告人均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积极退赃。
龙某某等四人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违反了诚实守信的经营理念,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其销售的假牛肉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潜在危害,理应受到法律制裁。 承办检察官通过全面阅卷,了解到案发地商贩受利益驱使而长期销售假牛肉。为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在得知该案将到案发地巡回审理后,该院决定以此为契机,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舒增辉字字铿锵地宣读起诉书,四名被告人低下了头,对公诉人出示的证据无异议。在发表公诉意见时,舒增辉对本案的定罪量刑予以充分论证,并当庭对四名被告人进行了深刻的普法教育。在被告人最后陈述阶段,四名被告人均真诚悔罪。
舒增辉表示,“城步南山经过数十年的艰苦创业,将一片荒山变成如今国内小有名气的避暑胜地,南山的奶制品、肉制品、萝卜等农副产品赢得游客交相称赞。我们应当要珍视前辈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主动维护好这一品牌形象。龙某某等四人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南山的旅游形象,对南山品牌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城步检察院将继续保持打击扰乱市场秩序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能动履职,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助力营商环境优化。” 旁听人员纷纷表示这不是一次简单的庭审,而是一堂深刻的法治教育课,让人受益匪浅,今后一定要坚决抵制各种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 为尽可能减少乃至杜绝该类违法情形,检察干警通过派发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向案发地群众普及涉食品安全方面法律知识,现场气氛非常热烈。 为促进社会治理提质增效,城步检察院向相关行政单位发出了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严格履职,深入推进食品安全领域诉源治理,纠正经营市场乱象。 此案的办理体现了该院打击食品安全类犯罪的坚定决心,展现了守护民生的检察担当,促进了民族团结和社会发展,达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下一步,城步检察院将进一步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在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深入社区用少数民族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提升少数民族群众的守法意识,着力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城步、法治城步贡献检察力量。
来源:城步检察
一审:陆益平,二审:曾佰龙,三审:邹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