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华声在线4月15日讯(通讯员 刘祎)和煦春风吹满地,阳光灿烂撒校园。为进一步增强同学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提升同学们“知危险、会避险”的能力,日前,隆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司门前交警中队走进石桥铺九年级义务学校开展“交通安全进校园”活动。
活动中,民警结合辖区近年来涉及中小学生交通事故案例进行以案说法,从如何安全行走、安全乘车、识别交通信号、标志标线以及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及后果等方面,为同学们进行了具体的讲解,并就如何正确的佩戴安全头盔做了现场演示,现场述说了酒驾的危害。并根据校园周边的交通环境实际情况,针对性地讲解了学生参与交通的注意事项,呼吁同学们在日常出行中树立文明交通意识,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坚决摒弃交通陋习。
宣讲结束后,民警还为同学们发放了宣传资料,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家庭、每个人,必须时刻把交通安全记在心间,叮嘱每位同学要深刻意识到交通安全的重要性,鼓励同学们要“小手拉大手”,当好“交通安全宣传员”,积极营造平安出行的浓厚校园氛围,增强自身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竭力形成“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良好宣传效果。
一审:陆益平,二审:曾佰龙,三审:邹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