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华声在线11月27日讯(通讯员 符耿毅)近日,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追收租赁费的租赁合同纠纷,维护了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和市场稳定,为优化企业营商环境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2021年6月,原告公司与被告公司就原告的A2厂房签订了一份租赁期限为3年的租赁合同。合同中双方就租赁场地、租赁期限、租金及其他费用的支付方式、合同的续约、解除、违约责任均进行了约定。但被告在支付完2023年1月的租金后,就一直拖欠租金未付。双方协商不成,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被告立即支付拖欠的租金287280元及违约金。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立即前往实地了解情况。原来,被告公司租赁原告公司的场地不止一处,案涉的该处厂房主要用于仓储。被告公司因经营需要,依合同约定提前5个月,向原告公司非正式地提出需提前解除该处厂房租赁的要求,并做了相应工作安排。但在该提前解除通知尚未得到原告公司的回复的情况下,被告公司就单方面按提前解约通知的期限支付该场地租赁费到2023年1月止。且在未将该处租赁场地退还给原告公司的情况下,又继续使用该处租赁场地至2023年8月。
了解事情原委后,承办法官释法明理、分析利弊,原、被告双方都意识到此次纠纷主要原因是缺乏及时有效的沟通,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双方解除租赁合同,被告公司支付租赁费248000元给原告公司,该款立即履行到位。
下一步,双清法院将始终秉承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理念,坚持多元化解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工作,帮助企业纾难解困。
一审:陆益平,二审:曾佰龙,三审:邹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