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是财政资金最后的出口,也是提升资金使用质效、保障资金使用安全的重要举措。邵阳市财政全面深化“服务窗口”建设,在政策制定与业务操作上严把“三关”,全力提升服务、理财、监督能力、提升岗位服务效率,强力打造财政集中支付新亮点。
优化财政资金审核流程,把好“支付关”。规范岗位设置。按规定业务流程设置满足财政资金安全管理需要的岗位,财政资金拨付严格执行资金拨付、稽核和单位主管领导审核把关的分工负责制,按照工作任务明确规定各岗位的职责权限,明确规定了拨款人员不得同时负责复核、账务或档案管理工作,进一步优化了财政资金拨付流程,发挥单位资金支付及管理的主体职责。合理统筹规划。根据国务院、财政部等关于盘活存量资金的要求,对长期沉淀、闲置、低效无效的财政资金按规定进行盘活收回财政。健全支付流程。建立科学规范的财政资金支付管理流程,拟制定《邵阳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具体细分每一步支付流程,中心各部门根据流程指引按划入资金的性质、类别、用途等在预算一体化系统中按经济、功能分类科目生成指标,核对后下达到预算单位。
规范财政资金使用途径,把好“监督关”。优化结构。不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进一步加强对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在进行代管资金管理的过程中建立合理的结构,进行科学配置,重视程序的严密性和制约性,科学配置资源,合理控制结构,保证权利和财政监督同步进行,更加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用途。开展自查自纠。中心内部审核人员设置AB岗,一岗双责进行自查自纠。同时要求单位按有关财务制度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规范工作程序,并对财政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自查。设定审核预警机制。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内设定国库集中支付自动校验规则,用款计划按预算和项目内容等进行审核校验,针对资金使用有黄色预警字眼提醒的项目进行自动校验,监督预算单位合理合规使用财政资金。同时不得任意扩大支出范围,严禁挪用资金用于“三公”经费等相关支出,每月出具市本级“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健全财政资金对账机制,把好“账务关”。建立定期对账制度。建立支付中心与代理银行、预算单位之间的定期对账制度。代理银行按日打印银行存款对账单,支付中心及时登记资金收付明细账,每日做到银行存款余额与资金收付明细账全部核对相符。支付中心于每月1日下发预算单位上月财政资金明细账,做到财政与预算单位之间账账相符。建立印鉴票据管理制度。拨款印章分别由不同人员进行管理,实行了分人分印管理,对印章的保管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做到人走章锁。资金收付相关票据、凭证安排专人负责保管,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建立严格的领用和核销制度。
一审:陆益平,二审:曾佰龙,三审:邹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