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大楼
本中心是邵阳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全额财政拨款的纯公益性正处级事业单位。是一个综合实力强、运作有序,集疾病预防与控制、卫生监测与评价、健康教育与促进、科研培训与指导为一体的专业机构;同时也是全市各县(市、区)疾控中心、皮肤病防治所的业务领导和指导机构。本中心经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置“邵阳市公共卫生检验检测中心”;同时设置了结核病防治所、结核病控制项目办公室,职业病防治所、艾滋病防治项目办公室、艾滋病检测确认实验室等重要机构。历史沿革:现在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系原有的邵阳地区卫生防疫站、邵阳地区职业病防治所、邵阳地区卫生宣传站和原邵阳市卫生防疫站、邵阳市职业病防治所、邵阳市结核病防治所六个单位合并而成。1950年5月,邵阳县成立防疫委员会,1952年7月改为邵阳专署卫生工作队,1958年被撤销,1962年9月23日成立邵阳专署卫生防疫站;1971年更名为邵阳地区卫生防本疫站;1984年5月从中剥离出职业卫生一块成立了邵阳地区职业病防治所。原邵阳市卫生防疫站成立于1953年,1957年与市环卫处、市妇保所合并统称邵阳市卫生防疫站。其后经历过几次分合、更名。1986年9月地市合并,原邵阳地区卫生防疫站和市卫生防疫站及地区卫生宣传站合并统称邵阳市卫生防疫站。原地区卫生防疫站和市卫生防疫站剥离出的地区职防所和市职防所也在此时合并统称为“邵阳市职防所”。1992年,地、市两家已合并的职防所再并入邵阳市卫生防疫站,与此同时原市结核病防治所也并入市卫生防疫站,此时的邵阳市卫生防疫站已包括了原来的6个单位,对外四块牌子[即:市卫生防疫站、市职业病防治所、市结核病防治所(1980年成立)、市健康教育所]对内一套人马。1997年,邵阳市卫生防疫站升格为正团级事业单位。
根据市编发[2002]52号文件《关于撤销邵阳市卫生防疫站组建邵阳市卫生监督所和邵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批复》。2004年5月,市卫生防疫站正式剥离出卫生监督执法一块组建邵阳市卫生监督所(副团级),并分流出40名职工进入市卫监所,原邵阳市卫生防疫站更名为“邵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于2005年4月全面完成人事制度改革;邵阳市编委核定本中心设置11个职能科室;中心内设15个业务科室。
基本情况:至2007年7月底,全中心有在职职工223人。其中有研究生3名,中专以上专业技术人员188人,工人35人;在专业人员中,副教授及以上高级职称24人,中级职称85人;其余为初级及新毕业分配尚未聘职称人员。
本中心现分西湖路、沙井头、南沙子坡双拥路三处办公(分别占地2.3亩、7.5亩、16.8亩),办公用房总建筑面积13400平方米(其中西湖路1960平米、沙井头2910平米、南沙子坡双拥路8530平米),有大小车辆8台,电冰箱30余台,普通和低温冷冻(藏)柜11台,贮存疫苗的大型冷库5座,拥有大中型检验、检测、监护、诊疗设备300多台件。2005年政府投入63万美元(约合人民币500万)的日元贷款用于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购买各种中大型仪器设备已陆续到位,2007年,卫生部拟再投入100万元用于重点实验室建设。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现有的人员、技术、设备等硬、软件可基本满足邵阳市区域范围内各种常见传染病、流行病(如艾滋病、结核病、乙脑、流脑、“五苗”针对的7种疾病、狂犬病、非典、人禽流感等)、慢性病、地方病、寄生虫病等的流行病学调查及预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可基本满足有害有毒因素作业场所检验、检测及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环境预评价及控制效果评价、健康监护、职业病诊断、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及评价等工作的需要;可满足常见食物中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
主要职能和职责
1、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预防和控制各种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建立应急反应体系,处理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按照国务院《疫苗流通与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卫生部《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实施国家计划免疫,对全市适龄儿童按免疫程序接种一类疫苗,对全市计划免疫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督导和技术指导,开展疫苗免疫效果的监测和评价以及接种率调查及免疫水平监测。
3、按照2006年国务院颁发的《艾滋病防治条例》及相关法规和技术规范,负责全市艾滋病防治工作,开展艾滋病教育,推广安全套、美沙酮戒毒、吸毒人员针具交换、自愿咨询检测等项目,干预高危行为,实施“四免一关怀”政策等,落实全市艾滋病防治规划,控制艾滋病。
4、按照国家和我市结核病防治规划要求,做好各项具体工作,实现规划目标,控制结核病的传播和流行。
5、按照《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和技术规范,建立公共卫生监测系统。对影响人群生活、学习、工作等生活质量的危险因素,进行营养食品、劳动、环境、放射、学校卫生等公共卫生学监测;对寄生虫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公害病、地方病、食源性疾病、学生精神卫生、口腔卫生、伤害、中毒等重大疾病的发生、发展和分布规律进行监测,并制订预防控制对策。
6、建立和健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信息网络(包括一个大疫情报告和四个专报系统),负责全市疾病及死亡信息收集、报告、分析的预测预报,为疾病预防控制提供科学依据,为政府公共卫生政策的制订提供有价值的信息。
7、发生灾害时,承担防疫、消毒、防病健教及灾民心理疏导,防止灾后疫病流行。
8、实施全市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提高全市居民健康知识水平和防病意识,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9、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尘肺防治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建设项目职业危害管理办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授权,开展劳动卫生工作,承担职业病诊断和鉴定;对作业场所有毒有有害因素监测及危害评估,并制订控制措施;对有毒有害因素接触人员进行健康监护;调查、处理职业危害和放射事故。
10、承担各种卫生监测和评价工作。如食品、饮食,涉水产品及健康相关产品的检验检测和卫生学评价;医疗消毒、公共场所的卫生监测和评价;室内空气质量的监测与评价;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四害”密度监测;为病媒生物防治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
11、负责全市农村改水、改厕工作技术指导,为公众饮水安全提供科学的监测数据,为有关部门做好饮用水开发利用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12、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工作相关的科学调查、研究。
13、开展与疾病控制有关的各种技术服务,建立和完善质量保证体系,为有关部门、单位或个人提供真实、权威、公正、可靠的检验检测报告。
14、对下级疾控中心进行业务培训,提供技术指导和技术支持;对下级疾控机构的疾控业务工作进行年度整体考评表彰或对单项工作进行专题考评表彰。
15、承担市卫生局、市人民政府授权或交付的其他工作。
几十年来,在上级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业务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和全体卫生防病人员的共同努力下,中心各项工作取得可喜成绩;我市先后消灭了天花、鼠疫、血丝虫病;基本消除地甲病、麻风病,疟疾;连续十五年无“脊灰”病例。传染病发病率由50年代的2980/10万下降到现在的160/10万,我市人均期望寿命由解放初期的36岁提高到现在的71.2岁,人民健康水平不断提高。本中心为保障人民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做出了积极贡献。中心质量管理体系完善,坚持以人为本,以人民健康为宗旨,谒诚为全市人民的健康服务。满足有害有毒因素作业场所检验、检测及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环境预评价及控制效果评价、健康监护、职业病诊断、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及评价等工作的需要;可满足常见食物中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
联系方式:
地 址:邵阳市南沙子坡双拥路
邮 编:422000
电 话:0739-5324681 5329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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