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动资讯:

    隆回县金桥小学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发布时间:2023-05-10   来源:华声在线  记者:胡富元

      湖南日报·华声在线5月9日讯(通讯员 胡富元)遵照隆回县教育局《隆回县教育系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的通知》,为持续做好全县教育系统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安全事故,切实增强广大师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根据邵阳市教育局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精神及全县教育系统实际情况,决定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精神,5月9日,隆回县金石桥镇金桥小学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一是提高师生思想认识,及时安排部署工作。该校以“生命至上、安全第一”为基本原则,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融入教育教学的全过程,并结合学生上下学交通方式调查情况和道路安全状况,科学统筹安排本次宣传教育活动。

      二是认真组织,开展全员宣传教育,不断丰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活动载体,充分利用国旗下的讲话、班会、专题讲座、黑板报、“1530 安全教育”(即每天中午和下午放学前 1 分钟、每周五放学前 5 分钟、节假日放假前 30 分钟对学生进行安全提醒和安全教育;班主任要坚持对学生安全教育每日一提醒,提醒内容可以写在黑板右上角的固定位置,内容要有针对性和教育性;要做好“1530”安全教育记录)等有利时机和运用电子屏、海报及新媒体等方式宣传交通安全知识,突出对学生步行安全、骑车安全、乘车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和引导,学校门口显眼位置要设置“戴帽工程”等交通安全警示标语;开展学生喜闻乐见的交通安全宣传、演练活动,增强学生识险避险的意识。

      三是加强引导,维护学校周边秩序。学校配合好公安交警认真落实好“护学岗”工作,在学生上下学高峰期间,落实学校行政在校门口带班值守制度,劝导、教育家长及学生规范、安全、文明骑乘,引导学生拒乘电动三轮车、老年代步车,坚决抵制乘坐非法运营车辆、超员车辆上下学。

      四是拓宽渠道,强化家校共教共育。学校加强与家长的沟通联系,通过召开家长会、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等方式,告知家长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强化对学生交通出行不安全行为的有效管控,不得让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不得让未满 16 周岁的学生驾驶电动车,不得让未满 12 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不让孩子搭乘无牌无证等非法车辆,搭乘电动车时要佩戴好头盔。

      五是及时总结经验,加强活动信息报送。学校安排人员负责此次宣传教育活动,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及时宣传推介工作亮点,扩大社会知晓面。


    一审:尹建国、肖毅彪 二审:肖洋桂 三审:陆益平

    邵阳新闻

    湖南新闻

    名企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