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李文玲
任何时候,一提起湖南省邵阳县人民法院邱清龙法官,大家无不竖起大拇指,对他称赞有加,推崇备至。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他过去的简历:邱清龙,男,汉族,1982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从2008年开始先后在律师事务所实习、工作。2011年7月进入邵阳县人民法院工作,四年来从一名书记员成长为一名审判员,先后在下花桥法庭、执行局、立案庭、政工科等庭室工作,业绩突出。他于2012年3月29日获中共邵阳县委党校举办的“保持党的纯洁”论坛比赛优胜奖;2013年2月邵阳中院抽查裁判文书获得满分奖励;2014年5月荣获“邵阳县人民政府嘉奖”;2015年度获得“全国法院网络宣传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15年9月18日,邱清龙同志撰写的论文《开启裁判文书的另外一扇门——论在刑事判决书后附录解释语的价值基础与机制构建》入选中国行为法学会举办的“2015年法治话语与文化论坛”,被特邀参会。不论是在什么部门,不论在什么岗位,不论任什么职务,他都矢志不渝地力求上进,一步一个脚印,步步足迹闪光,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绩。
一、乡下法庭:服务民众,以苦为乐
2011年至2012年上半年,邱清龙同志被分到在下花桥法庭上班,他不怕乡下条件艰苦,吃苦耐劳,加班加点,除了做好书记员的分内工作,还帮助承办法官装订案卷,一年下来,他整理了案卷700多本。他大局意识强,服从庭长的安排在双休日值岗,节假日他主动请求值班,他每三个月才回家一次,除工作日正常上班外,周末也在法庭值岗,确保法庭“5+2”工作制落实到位,双休日也敞开大门接受群众来访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为群众办事打开“无假日绿色通道”。听民声、察民意、解民忧、暖民心,尽力为人民群众化解纠纷,得到了辖区民众的积极好评和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
2011年12月11日是星期天,一对夫妻吵吵闹闹,来到法庭起诉请求法院判决离婚。该案中罗城乡的原告蒋某与被告刘某于2010年经人介绍相识后即确定恋爱关系,同年12月办理结婚登记,次年10月生育男孩刘某某;后因性格不合双方发生争吵,被告公开拒绝原告在其家居住和哺育小孩;原告在其娘家一直居住至今,被告对原告不闻不问。故原告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婚生男孩刘某某,由被告负担抚养费用36000元,并要求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下花桥法庭邱清龙同志在法庭值班,给他们夫妻俩各倒上一杯茶水,先安抚他们的情绪。仔细看了当事人的起诉状,决定进行诉前调解。通过给他们分析双方发生争吵的原因、感情对小孩的影响以及原、被告在该案中应担负的责任等诸多方面,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竭力相劝,俩人终于认识到了各自的不足之处并取得彼此谅解。当事人说:“谢谢邱法官,我们不离婚了,以后要好好过日子。”
二、果断执行:化解纠纷,为民解忧
2012年,由于邱清龙同志工作业绩得到领导和同事的认可,院党组安排他到执行局上班,他扎扎实实干事,脚踏实地,抓铁有痕,任劳任怨,苦干实干,会干事,干好事,赢得当事人的赞誉。
“我们真没想到,下这么大的雨,法官同志还来给咱老百姓处理事情……”2012年12月10日,执行局邱清龙和同事在风雨中化解了一起相邻排水纠纷,当事人感激不已。该案还要从1991年说起,当时黄亭市镇的村民张某将房子建成,张某屋后是一丘农田,该田的排水是从左边靠井眼边排水。过了几年,谢某在张某屋后的农田里修房子,房子修成后,谢某房子两侧及屋后的水都是从左侧井眼边排水。
但近几年,谢某故意将左边排水水沟垒死,致使屋后及两侧的水都从房子右侧排入张某屋后的水沟,导致一下大雨,谢某屋前屋后的雨水侵入了张某屋中,不仅危害张某房屋的安全,而且给张某的生活带来了极大不变。张某多次要求谢某恢复原来的排水通道,但谢某不予理睬。张某无奈,遂诉至法院。邱清龙法官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然而,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谢某拒不履行和解协议,并且还与申请人发生了多次争吵。
12月10日中午,入冬的雨哗哗地下着,北风呼呼地刮着。邵阳县法院执行局法官邱清龙正在吃午饭,突然接到申请人打来电话,说他与被执行人吵起来了。邱清龙法官当即放下碗筷,和执行局的另外两名法官快速驱车来到现场,通过耐心地做工作,双方当事人终于同意和执行法官一起,挥动锄头和铁锹,疏通了房子后面的积水。
三、立案创新:不惧繁琐,提高效率
2013年下半年至2014年,院党组充分肯定邱清龙同志的工作业绩,安排他到立案庭历练。邱清龙在工作中发现立案庭的工作业务特别繁杂,不仅主要职责有审查立案、费用计算、流程管理、审查申诉、解答咨询、送达查询、管辖异议等七八项,而且上下左右对口联系的部门之多,接待当事人任务之重都叫人难以理解。邱清龙在心里暗暗为自己鼓劲加油,一定要细心耐心吧工作干好。他虚心请教,在干中学,学中干。在困难面前不退缩,矛盾面前不推诿,纠纷面前不避让,积极排除工作中的“拦路虎”,他在工作中摸索出了“高效立案材料输出五步法”,展现了他较强的攻坚克难的能力和创新能力。
他对本职工作尽职尽责、一丝不苟,在立案庭平均每月审查立案160多件,每个案件他都要打印受理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等八九分材料;他除了接待立案,每个季度还要参与诉前调解案件10多件,份份文书他都要打印出来,结案后,还要整理装订案卷;每天当事人直接打进的不计其数的电话,个个电话她都要接听答复,直到当事人听明白为止。针对这么多繁琐的业务,他总结出了“统筹兼顾高效工作法”。熟悉邱清龙的人都说,每天只要他走进立案庭,就没有闲下来的时候,领导同事们关心他,不时提醒他身体是第一位的,别累垮了自己,他总是一笑了之。
四、坚持写作:抑恶扬善,有所作为
2015年开始,邱清龙同志开始在政工科上班,主要负责教育培训、新闻报道和材料写作工作,他不是新闻与中文专业毕业的,但是他利用业余时间自学了新闻专业与中文专业的40多本教科书,并且做了密密麻麻的笔记。邱清龙从事新闻宣传工作以来,不断拓宽宣传工作渠道、丰富宣传载体,大力宣传法院的队伍建设、审判执行、司法改革、法院文化等工作中的新做法、新成效,较好地展示了县法院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良好司法形象,受到编辑和读者普遍好评,为宣传法院、法律、法官、提高司法公信力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据不完全统计,仅2014年,邱清龙同志在各类媒体发表稿件累计209篇(次),其中国家级稿件61篇(次)、省级39篇(次)、市级县级若干篇(次),笔耕颇丰,以后每年的工作绩效都更上一层楼。他把新闻宣传和信息材料工作搞得有声有色,成效显著,在法院系统该工作业务方面名列前茅,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
2015年传来喜讯,最高人民法院主办的人民法院报社、中国法院网,联合对在2014年度全国法院网络宣传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邱清龙进行通报表彰,他被授予“全国法院网络宣传先进个人”称号,这是全国法院系统宣传类最高荣誉奖项,邵阳市九县(市)三区仅一人获此称号,这也是该院建院以来干警首次获此殊荣,2015年9月18日,邱清龙同志撰写的论文《开启裁判文书的另外一扇门——论在刑事判决书后附录解释语的价值基础与机制构建》入选中国行为法学会举办的“2015年法治话语与文化论坛”,被特邀参会。这标志着,邵阳县法院的宣传与调研工作已经在全国有了一定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