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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严打新闻敲诈、假新闻和新闻“三假”
    发布时间:2014-04-11   来源:华声在线—湖南日报  记者:乔伊蕾

      设立举报电话:0731-82217471、0731-84801047等

      4月10日讯 今天,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假新闻和假媒体、假媒体机构、假记者(以下简称“三假”)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在长沙召开。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部长许又声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各新闻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动真碰硬,严厉打击新闻敲诈、假新闻和新闻“三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近年来,全省各地各部门采取措施积极治理新闻敲诈、假新闻和新闻“三假”,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新闻敲诈和新闻“三假”仍然屡禁不绝,具体表现为:违规开设媒体机构和媒体机构违规经营,以舆论监督为名实施新闻敲诈,为获取经济利益恶意造假炒作,非法出版,无证采访等。

      对此,会议要求,要严格按照中央精神,痛下决心,动真碰硬,坚决取缔假媒体、取缔假媒体机构,坚决查处假记者,查处新闻敲诈、违纪违规违法行为。所有的新媒体都要参照传统媒体来管理,凡未获得新闻记者证的网站采编人员,不得从事新闻采编工作。各新闻单位要严格执行新闻报道和经营创收活动两分开的规定,采编部门和采编人员不得参与经营创收,广告经营部门和广告经营人员不得干涉采编业务。新闻媒体不得以任何形式指使或者纵容新闻采编人员、广告经营人员搞敲诈勒索或者编造传播假新闻,不得以任何新闻报道形式刊播或者变相刊播广告,新闻采编人员、广告经营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被采访对象或者利益相关方的财物。凡属于疏于管理出现新闻敲诈和“三假”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责任,该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该负法律责任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会议强调,要加大对新闻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把好新闻从业人员的准入关,推进编辑、记者资格考试,提高新闻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强化打击新闻敲诈和新闻“三假”的长效机制建设,完善法律法规和各项管理规章,严格执行各项制度,为打击新闻敲诈和新闻“三假”提供有力保障。今年上半年,将筹备成立我省新闻界的道德委员会,加强行业自律,定期组织社会人士和业界代表对新闻从业人员遵守职业规范、履行社会责任情况进行有效监督。

      会上还公布了举报电话:省委宣传部 0731-82217471、省广电局0731-84801047、省新闻出版局0731-84302568、省委网宣办0731-82688060、省“扫黄打非”办公0731-84302549、省记协秘书处0731-82689053。

      多举措清除新闻“蛀虫”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日前通报了中国特产报社新闻敲诈案、中国经济时报社记者站及记者敲诈勒索案,将新闻敲诈者的真面目公布于众,指出新闻敲诈已经成为社会公害,必须出重拳严厉打击,多举措清除新闻“蛀虫”,恢复媒体原本的社会功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邬书林表示,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要强化日常管理和制度执行力,抓主管主办制度和报刊年检制度。同时,开展记者站治理整顿,从严审批记者站。

      据新华社北京4月10日电 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日前通报的中国经济时报社记者站及记者敲诈勒索案中,记者利用新闻采访报道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严重损害新闻队伍形象。新闻敲诈已经成为社会公害,必须重拳出击打击新闻敲诈,多举措清除新闻“蛀虫”。

      在中国经济时报社记者站及记者敲诈勒索案中,该报社记者郗永丰自2010年10月担任该报河南记者站副站长(主持工作)以来,借助记者站工作之便和记者身份,与该报记者李国鹏、原记者耿付安、事业发展中心主任乔国栋、河南记者站工作人员刘云涛等人,多次利用新闻采访报道活动进行新闻敲诈。

      根据案件通报情况,郗永丰等人不仅利用舆论监督写曝光文章向基层施加压力谋取非法利益,还利用职务便利斡旋其他媒体或记者消除负面报道谋取非法利益。同时,记者利用新闻舆论监督介入企业经济纠纷谋取非法利益并强迫企业搞有偿宣传谋取非法利益。

      与此同时,中国经济时报社河南记者站利用新闻采访活动违法从事报刊发行等经营活动,完成报纸经营任务。

      目前,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撤销了中国经济时报社河南记者站,吊销了郗永丰、乔国栋、李国鹏的新闻记者证,并将涉案记者和耿付安、刘云涛列入不良从业记录,郗永丰等人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该案同时被移送报纸主管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追究该报社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邬书林表示,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要强化日常管理和制度执行力,抓主管主办制度和报刊年检制度。同时,开展记者站治理整顿,从严审批记者站。

      整肃新闻传播秩序 提高媒体公信力

      本报评论员

      从中央到地方,当前都在部署打击新闻敲诈和假媒体、假媒体机构、假记者(以下简称“三假”)专项整治行动,这是因为这项工作已到了非抓不可的地步了。抓好这项工作,意义重大。毫无疑问,抓好这项工作其目的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严肃查处以新闻舆论监督为名进行新闻敲诈、强拉广告、索要赞助、约稿收费、搞“有偿新闻”等行为,严厉打击记者以“曝光”为名进行敲诈勒索、谋取不正当利益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维护新闻媒体公信力,树立新闻媒体从业人员良好形象。

      开展专项整治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巩固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的迫切要求。当今时代,信息技术快速发展,媒体格局深刻变化,舆论环境日益复杂,能不能巩固和发展积极健康向上的主流舆论,掌握话语权,是对我们党的严峻考验。一些网站和机构,非法从事新闻采编活动,肆意传播一些错误言论和不良有害信息;假媒体、假媒体机构、假记者以及新闻敲诈等问题严重扰乱了新闻采编秩序,损害了新闻队伍的形象,冲击了宣传思想文化阵地,污染了意识形态领域。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是宣传思想工作的使命和责任。无论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怎么复杂,无论舆论格局如何变化,我们都要理直气壮、毫不动摇地坚守好、呵护好这片精神家园,决不能坐视舆论阵地被蚕食、丢失。因此,我们要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击新闻敲诈和“三假”的重要性,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开展专项整治是维护群众利益、维护党委政府形象的迫切要求。“新闻敲诈”、“有偿新闻”等,是将国家和人民赋予新闻媒体的权利拿来寻租和买卖,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行为。无论是假报假刊假记者公然违规,还是真报真刊真记者暗中违规,都损害了群众利益,影响了党委、政府形象。对此,社会各界反映强烈,人民群众深恶痛绝。

      开展专项整治是整肃新闻传播秩序、提高新闻媒体权威性和公信力的迫切要求。近年来,我省新闻战线深入开展“三项学习教育”、“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等系列教育培训活动,广大新闻工作者以责任和良知精心采访报道,为推进“四化两型”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新闻敲诈”、新闻“三假”等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杜绝。这些行为是对新闻行业伦理底线的挑衅和践踏,是对新闻公信力的透支和破坏,践踏了新闻界共同珍视的原则和理想,应为所有从业者坚决抵制。媒体和新闻工作者应自觉维护新闻理想、坚守职业道德、抵御物质利益诱惑,坚持报道的客观真实;自觉遵守新闻纪律,坚守新闻良知,尽义务、担责任、守本分,共同守护新闻界的伦理底线和价值理想,还新闻行业以风清气正,切实维护新闻媒体的社会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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