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邵阳市委 邵阳市人民政府
绿色邵阳建设是我市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必然要求,是普及循环理念、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体现,是积极响应党的十八大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和落实省委、省政府建设“绿色湖南”的具体实践,更是每一个邵阳人的强烈要求和共同愿望。为此,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绿色湖南建设纲要〉的通知》(湘发〔2012〕9号)精神,就推进绿色邵阳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以低碳环保社会建设为引领,加快生态建设、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以绿色邵阳建设为抓手,大力发展绿色产业,倡导绿色消费,弘扬绿色文化,探索建立低碳环保健康绿色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走出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全力打造一个天蓝、地绿、山清、水净、气新的美丽新邵阳。
(二)基本原则
科学发展,以人为本,促进社会经济高效稳定增长原则;生态优先,增加资源环境承载力和生态容量,实现可持续发展原则;机制创新,优化产业结构,改良生产方式,实现创新发展原则;共建共享,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动员依法推进原则。
(三)建设目标
到2015年,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绿色生产特征日益凸显,绿色消费模式逐步形成,绿色文化氛围渐趋浓厚,基本实现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1.绿色环境指标。森林覆盖率达58%以上;森林蓄积量达6500万立方米;湿地保护率70%;水土流失面积比例低于16%;石漠化综合治理面积90万亩;耕地保有量591.2万亩;城市建成区绿地率34%;绿化覆盖率40%;人均公园绿地达8.5平方米;集中式饮用水源达标率达99%以上;全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城市污水处理率达85%;城市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90%;城市空气质量和市区PM2.5浓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
2.绿色生产指标。万元GDP综合能耗累计下降16%;万元规模工业增加值能耗每年下降4%;亿元GDP建设用地下降到1.408平方公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0%;二氧化硫排放量累计减少7.44%,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累计减少6.60%;全市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70%;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50%以上;单位GDP二氧化硫减排量达到国家要求;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0.55。
3.绿色消费指标。新建建筑节能设计率达100%,节能实施率达100%;中心城区公共交通出行比例达到55%;“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识产品)认证比例80%以上。
4.绿色文化指标。在校学生生态文明教育普及率90% 以上;城乡居民生态文明宣传普及率80%以上;全市文明县城创建覆盖面达90%;文明单位创建覆盖面达80%以上;文明村镇创建覆盖面达70%以上。
到2020年,初步建成山清水秀的生态环境体系、低碳环保的绿色产业体系、可持续利用的资源支撑体系、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体系、和谐共生的绿色文化体系和高效运行的绿色管理体系,基本实现生态良好、环境优美、经济繁荣、人民幸福、社会和谐。
二、加强生态建设,保护生态环境
(一)构建完备的生态体系,建设湘西南生态屏障。依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资源环境状况和生态系统特点,合理划分生态功能区。统筹城乡绿化,在武陵山片区开发和大湘西开发背景下,建设西部(洞口、绥宁、城步、武冈、新宁)生态经济圈,努力争取把五县市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在东部以三区为重点,以城边、路边、水边为纽带,积极开展城区绿色行动,加快城郊荒山造林和森林公园建设,发展休闲林业和观光林业,精心营造城区外围森林生态圈。
(二)推进新型城镇化城市中心区绿色建设。加快资江、邵水两岸风光带建设与城市中心区绿色系统建设,加强城市公园、单位、居住区的绿化规划和管理,做到见缝插绿、拆违建绿、开墙透绿、扩改留绿。扎实建设好一批城市公园(西苑公园、时代公园、爱莲池公园等)和城郊森林公园(蔡锷故居、宝庆森林公园、北塔生态园等)。全面构建城区园林化、郊区森林化、道路林荫化、庭院花园化的城乡生态格局,打造出具有宝庆文化特色的绿色景观带和绿色“产业园”。
(三)提升生态系统整体功能。加强森林生态系统建设与保护,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推进退耕还林、长江防护林、石漠化综合治理等生态工程,不断扩大森林面积,稳定高水平森林覆盖率。加强湿地生态系统建设和保护,初步建成城步白云湖、隆回魏源湖、邵阳县天子湖、绥宁县花园阁4个国家级湿地公园。加强农田生态系统建设与保护,开展农田污染综合防治。加强城市生态系统建设,着力提高邵阳境内铁路、高速公路、国道和主要城际干线的绿化率,在沿线两旁建设绿化带。积极开展基础调查和科学研究、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完善监测预警机制、预防和控制外来有害物种入侵,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能力。
(四)完善防灾减灾体系。建立健全各种灾害及次生环境问题监测预警体系。加大矿山生态环境修复和地质灾害防治力度,开展国有老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整治和地质塌陷区治理。完善防洪抗旱水利设施,增强水旱灾害防控能力。加强森林火灾、有害生物灾害、危险废弃物、核辐射、地震、环境污染、水土流失等灾害处置能力建设。加强气象预测预报,开发利用气候资源,提升气象防灾减灾服务水平。推进城乡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和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完善多部门联动的防灾减灾和政策性保险机制,提高灾害救助效率,重视灾后生态恢复与重建。
三、加强环境治理,构建绿色家园
(一)减少污染物排放和推进间接减排。坚持以环境承载力为依据,以总量控制为核心,全面推进污染减排。加快推进大气污染物减排。进一步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厂、截污工程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完善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政策,提高污水处理标准,强化运营监管。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充分发挥森林、湿地的固碳、吸碳、储碳等间接减排作用。健全森林经营措施,不断提高林地生产力和森林质量,增强森林整体碳汇功能。
(二)改善城市环境。加快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以治路、治尘、治污、治水、治乱等“五治”为重点内容,以城郊结合部、老城区和城中村为重点区域,全面实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抓好道路治理,完善城市交通网络,提高城市道路建设和管养水平,构建畅通、快捷、安全的交通体系。抓好尘土治理,加强施工工地管理、机动车辆泥尘污染治理、道路吸尘和绿化保洁。抓好污染治理,加快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治理“三废”和噪声污染。抓好水环境治理,加强河道清理管护和库、塘、池、堰、沟渠整治以及饮用水源保护,提升安全供水保障能力。
(三)清洁农村环境。积极开展以“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能源”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清洁工程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污染源治理、排污口拆迁、污染水净化处理,提升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能力。提高农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推进养殖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便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大力推广秸秆过腹还田、速腐秸秆制肥、秸秆制气等应用技术,合理处置化肥、农药、农地膜残留物。抓好村庄生活污染治理,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生活污水净化处理,推广沼气、太阳能等新能源和省柴节煤炉灶等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加快改水、改厕、改圈、改电、改路步伐。开展村旁、路旁、水旁、宅旁、庭院和集中公共绿地绿化美化,切实改善村镇环境。有选择地发展适合资源优势和环境容量的本地特色产业,加强对农村工矿企业污染的管制和治理,防止污染向农村转移。
四、节约能源资源,发展绿色生产
(一)节约能源。突出抓好建筑、工业、交通、商业、公共机构等领域节能,积极实施可再生能源应用和绿色照明工程。积极推广绿色建筑,强化投资项目的节能评估。在生产生活领域大力推广太阳能、风能、沼气、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综合利用。
(二)节约土地资源。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强化耕地保护、林地保护和集约节约用地制度。科学配置城镇工矿用地,整合规范农村建设用地,适度提高城镇建筑容积率,提高单位土地投资强度。加快林地流转,有效利用林地资源,合理安排生态用地,实现林地占补平衡。合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发展节能节地型建筑。
(三)节约矿产和原材料资源。加强矿产资源保护性开发和高效利用。积极推广先进技术工艺,加强共生、伴生矿产及尾矿、废石综合利用,显著提高资源开采回收率和选矿回收率。加强木材、钢材、水泥等原材料资源节约。积极推行绿色制造,大力推行再生材料和替代材料运用,降低不可再生资源的消耗,提高原材料的循环利用效率。
(四)节约水资源。强化取水总量控制和需水管理,建立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和节约用水的利益调节机制,提高水资源合理调配与高效利用能力,建设节水型社会。在电力、冶金、化工、纺织等高耗水行业,推广成套节水、蒸汽冷凝水回收再利用、水网络集成等先进技术。加强城市节约用水,改造城市供水管网,强制推广应用节水产品和器具,逐步实施阶梯水价。推进农业节水,以节水灌溉为重点、推广防渗渠道、低压输水管道、喷灌等技术。
(五)推行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在经济发展和产品生产过程中贯穿循环经济理念,努力促进“资源-产品-污染排放”的传统生产方式向“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循环经济模式转变,降低单位产品能耗、物耗和水耗,最大限度地实现废物循环利用。发展生态农业,推广种养结合、农牧结合、林药结合等生态立体农业循环模式。鼓励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依法对污染物排放超过限定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控制指标,以及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六)培育绿色支柱产业。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提高粮、棉、油、畜禽、水产、水果等大宗农产品生产能力,确保粮食收成持续稳产高产。发挥农业多重功能,发展现代农业,确保农业资源得到高效利用与有效保护。大力发展油茶、楠竹、金银花等传统支柱产业,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和加工利用水平。加强花卉苗木、经济林、生物质能源林、中药材等特色基地建设。积极发展林下经济,实行立体复合经营。培育壮大家具、木竹地板、林化、林药、森林食品、森林旅游等生态经济双赢产业。大力发展观光旅游、乡村旅游、文化旅游、休闲度假等生态旅游业,着力打造一批精品旅游线路,加强旅游产品开发,构建多层次的旅游发展格局,以崀山为龙头,突出重点,着力打造东部休闲度假旅游圈和西部生态观光旅游圈,努力融入大湘西、湘桂和国内旅游。
五、引导绿色消费,弘扬绿色文化
(一)提倡绿色消费方式。通过政策、法制、行政、道德等多方面引导和约束,传播绿色消费价值理念,普及绿色产品知识,在全社会形成自然、健康、适度、节俭、生态的绿色消费环境和氛围,引导公民积极选择原生态、低污染、低消耗的绿色产品,促进公民自觉形成绿色消费习惯。逐步推进公共场所控烟,分类回收可重新利用的资源。鼓励企业推行绿色商务,实行绿色管理,提供绿色服务,逐步形成科学合理的企业消费结构。各级政府要积极推行绿色政务,实施政府绿色采购,建设节约型机关,有效发挥政府绿色示范效应。
(二)实施绿色建筑行动。完善建筑节能标准,在设计、建造、使用、拆除全过程中逐步实施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积极开展保障性住房按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进行建设的试点和示范,制定与绿色建筑标识制度配套的激励政策,因地制宜推广绿色建筑实用技术,引导房地产企业创建绿色建筑。建立建筑能耗动态监测评价系统,完善建筑节能设计与评价技术,实行绿色建筑星级评价标识,加强对建筑、装饰材料生产、销售过程的监督,严格禁止未达到环保要求的建材进入市场。
(三)推进绿色出行。实施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初步形成以常规公交为主体、自行车出行为补充、枢纽站点合理配置、适应城市空间开发和功能拓展的公共交通运输体系。在公共交通、政务、商务领域推广使用节能、低排车辆和新能源汽车。严格实施运营车辆准入与退出制度。改造提升物流体系,实现绿色流通和绿色运输。
(四)保障消费安全。强化政府对标准化生产和消费品安全的监管责任,规范绿色产品的认证和流通,加强安全执法,规范企业自律,建立健全消费品安全应急体系和责任追究制度。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严格食品药品经营主体的资格准入,鼓励发展食品药品的连锁经营、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和网络营销。完善食品安全监管、风险监测和药品安全监测等制度,健全食品药品追溯制度,实现食品药品从生产、收购、加工、储运到销售的全程追溯,严厉打击制贩有毒有害食品、假劣药品的违法犯罪。提高生活品安全水平,严格执行生产许可、强制认证、注册备案制度和安全标准,重点监管家具、服装、玩具、家电、化妆洗涤品、餐具、烟花爆竹等日常消费品和农资、建材、住房、交通工具、液化气与天然气及其用具的标准执行情况。提高市场准入门槛,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
(五)树立全民生态文明意识。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倡导生态伦理道德,培养公民树立正确的生态价值观、财富观、生活观。把生态文明内容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对学生开展多形式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企业管理者和城乡居民的生态文明知识培训与普及。立足邵阳本地人文特色,依托传统假日和生态环境类纪念日,举办植树节、爱鸟周、世界湿地日等节庆活动,大力弘扬生态文明的社会正能量,提高全民生态文明意识,形成尊重自然、善待自然、热爱自然的社会风尚。
(六)加强绿色文化载体建设。建设一批富有邵阳特色的、传播功能显著的标志性绿色文化设施,充分发挥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文化馆、美术馆、体育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文化艺术中心、文化站(活动室)等在传播绿色文化方面的载体作用。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建设绿色文化视觉识别系统,构建全方位的绿色文化环境。打造一批自然优势突出、文化内涵丰富的绿色文化平台,充分发挥魏源故居、洞口 那溪森林公园、绥宁黄桑自然保护区等在承载绿色文化中的独特功能。
六、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要建立党委统一领导,人大、政府、政协各司其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绿色邵阳建设推进机制。市里成立市人民政府市长任组长,市委、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各县市区长为成员的绿色邵阳建设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绿色邵阳建设各项工作。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本地本部门建设绿色邵阳的具体措施。
(二)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和完善绿色邵阳建设的工作责任制,把绿色邵阳建设重点任务和部门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层层分解目标和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合作,确保责任、措施、投入“三到位”。建立绿色邵阳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将绿色邵阳建设任务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绩效考核,定期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和跟踪督查,发布绿色邵阳建设指标、公报,对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并将考核情况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三)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加大绿色邵阳建设的投入,确保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重点项目实施,市财政从2013年起,将绿色邵阳建设纳入财政预算,用于支持全市绿色邵阳建设;加大政策扶持与引导力度,各相关责任部门要制定绿色邵阳建设的扶持优惠政策,绿色邵阳建设的重点项目优先列入市重点建设项目,并在资金、技术、用地、信贷、风险投资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建立生态补偿共建共享机制,落实国家重点公益林和省级公益林的补偿政策,建立完善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积极探索市县级生态效益补偿机制,重点开展好三区市级生态公益补偿试点;引导鼓励各类投资主体以各种形式参与绿色邵阳建设;积极拓展绿色金融产品,实施绿色信贷、保险政策,提高投融资服务管理水平,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四)加强科技支撑。研究制定促进绿色邵阳的技术指导目录,将事关绿色邵阳建设全局的循环经济、清洁生产、节能和资源高效利用、新能源、绿色建筑、环境监测和污染综合治理等技术,优先列入技术研发和产业化计划。优化支持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领域的创新平台、基地的创新能力建设。推进信息技术与绿色邵阳建设的深度融合。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各类科研和开发机构从事生态环保和节能降耗领域的科研工作,大力吸引高学历、高素质的专业人才来邵阳工作,加强我市技术骨干队伍的培养。
(五)加强宣传,鼓励公众参与。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建立完善多个国家级、省级生态文化教育基地。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企业管理者和城乡居民的生态文明知识培训与普及。提高全民生态文明意识,提升创建绿色邵阳社会意识,形成尊重自然、善待自然、热爱自然的社会风尚。充分发挥新闻舆论导向作用,大力普及生态建设相关法律知识,形成推进绿色邵阳建设的良好氛围。大力开展义务植树、保护资江母亲河、绿色出行等公益活动。引导发展民间绿色组织,壮大生态文明志愿者队伍。建立健全公众参与绿色邵阳建设的机制与渠道,扩大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畅通环境投诉和公众举报渠道,对生态保护、城乡规划、产业布局、土地开发等重大项目采取公示、听证等形式听取专家和公众意见,集中各方面智慧和力量,共同建设绿色邵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