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邵阳讯(通讯员 唐杰 陈迎春)6月5日,城步苗族自治县检察院对刘某、彭某、朱某、夏某、佑某等五人,以涉嫌盗窃罪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朱某,女,43岁,邵阳市北塔区人。刘某,男,44岁;彭某,女,57岁;夏某,女,45岁;佑某,女,44岁,四人均系邵阳市邵阳县人。
今年1月的一天,刘某与同村的佑某一起打牌,见佑某家里条件不错便问其有何财路,佑某悄悄告诉刘某自己的“丢包骗钱”计划,并邀刘某参加,让其负责交通工作。
1月29日早晨6点,佑某打电话给刘某说当天出去做事,刘某按照初定计划驾驶自己的面包车,先后接上佑某、彭某、朱某和夏某等人。五人会合后在车上商量着去什么地方作案,夏某说:“城步偏僻一点,老人家容易上当些。”于是刘某驾车一路驶向城步,五人在车上进行了分工。
上午10时许,五人到达城步。夏某便在城步县城某银行附近物色下手对象,当其看到被害人常某从银行出来,立即通知彭某、佑某和朱某去跟踪常某。随后,朱某故意在常某面前丢下一个红色的钱包,彭某立马将钱包捡起藏在身上,朱某返回来问常某是否捡到她的钱包,佑某悄悄对常某说“那人捡到包,我们也要分里面的钱。”此时彭某也示意常某不要出声并一起去分钱,便将常某骗上了刘某的车。
上车后,朱某继续追问是谁捡了她的钱包,提出要对在场人员进行检查,佑某和彭某假装配合检查,常某为证清白亦将随身财物放到朱某指定的编织袋内。随后,朱某借机查明了常某的随身携带财物及存折密码,并趁其不备盗走了常某的存折。
见存折和密码都到手后,朱某假装让彭某、佑某为她作证而将常某骗下车,常某以为自己的物品还在编织袋内,便提着编织袋下了车,下车后才发现编织袋内只有一堆废纸。
常某下车后,刘某等人驱车来到城步县城的某银行附近,将存折转交给夏某,夏某随即将常某存折内的78000元钱取走。得手后5名犯罪嫌疑人将钱均分,除生活开支与车辆费用外,每人分得约1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