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华声在线12月2日讯(通讯员 凌云 戴礼顺)发发短信就可以赚钱,还有这种好事?慢着,小心有“诈”...…11月19日8时许,新邵县大新镇居民刘某携其子来大新派出所,反映手机卡被冻结的情况。经查,11月16日17时许,违法行为人刘某某在某短视频平台上认识了一个网络上家,从上家处了解到可以从其手中接单,只需按要求发送诈骗短信,至对方提供的陌生手机号码上,便能获取一块钱一条短信的好处费。
听罢,刘某父子兴奋不已,感觉赚钱发点小财的机会来了……
11月16日晚20 时许,违法行为人刘某某按照对方的要求,开始使用自己的手机卡,依次给对方提供的25个手机号码发送诈骗短信,短信发送后对方微信扫码支付25元;11月18日10时许,违法行为人刘某某使用名下的手机卡继续按照对方,提供的31个手机号码发送诈骗短信,短信发送后对方微信扫码支付32元,事后两个手机卡也被冻结。违法行为人刘某某非法获利共57元。
目前,大新派出所已对该二人进行依法处理。
民警提醒:随着科技进步,犯罪分子的诈骗手段层出不穷、变化多端。针对不同人群、结合社会热点,犯罪分子通过网站、电话、短信等渠道发送诈骗信息,内容涉及刷单返利、虚假网络投资理财、冒充电商物流客服、虚假征信等。面对来历不明的信息,请时刻牢记不转账、不汇款、不点击链接,避免上当受骗。同时,要加强法律意识,切勿因蝇头小利成为犯罪分子的工具人或共犯。明知违法仍作为“帮凶”进行协同诈骗,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一审:陆益平,二审:曾佰龙,三审:邹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