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华声在线3月22日讯(通讯员 刘元)“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面……”拾金不昧一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有些人捡到财物后将之据为己有,更有甚者还恶意盗刷。
3月19日上午10时许,红土岭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胡先生报警称,其在锦绣路某小区附近丢失一部手机,手机内微信余额1100余元被盗刷。
接警后,民警一边安抚其情绪,同时展开侦查工作。由于胡先生不记得手机在什么地方丢失,给排查工作带来了困难。办案民警灵活转变思路,从消费记录下手,很快循线追踪到了嫌疑人周某亮身份。当天下午15时许,民辅警经蹲守成功将嫌疑人周某亮抓获。
经查,3月19日上午,周某亮在锦绣路附近捡到胡先生丢失的手机,尝试输入简单的锁屏密码后竟真解锁了手机。随后发现微信账户内有零钱余额,周某亮顿时心生贪念,利用该手机微信支付在超市内购买香烟、饮料等物品,共计盗刷1100余元。
现违法人员周某亮已被邵东市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民警将遗失的手机及周某亮盗刷微信支付购买的香烟、饮料悉数找回,还至胡先生手中。
“谢谢你们,破案有力,挽损给力!”见到失而复得的财物,胡先生连连为民辅警点赞。
一审:陆益平,二审:曾佰龙,三审:邹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