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华声在线7月17日讯(通讯员 凌云 戴礼顺)为有效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的高发态势,新邵公安积极宣传发动,重拳源头打击,严惩涉“两卡”违法犯罪行为,全力守护辖区群众财产安全,
龙溪铺派出所持续发力在一周内成功劝投涉“两卡”违法犯罪人员6人。
7月4日,违法行为人江某禹到龙溪铺派出所投案自首。经查明,2023年6月19日,江某禹在某QQ聊天群里看到一则帮忙转账可以赚取好处费的广告后,便将自己的交通银行卡给对方使用。之后,其卡非法进账4000元,其中涉诈金额2000元,非法获利2200元。目前,违法行为人江某禹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罚款六千元、没收其违法所得。
7月5日,违法行为人刘某文到龙溪铺派出所投案自首。经查明,2023年6月20日,刘某文通过“快手”接收一陌生男子的私信,称帮忙打电话即可赚取好处费,刘某文在明知陌生男子是在实施诈骗的情况下,仍帮忙拨打了45个电话,非法获利150元。目前,违法行为人刘某文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罚款一千元、没收违法所得。
7月5日,犯罪嫌疑人王某玮到龙溪铺派出所投案自首。经查明,2021年10月至2022年1月,王某玮将自己的支付宝借给一朋友使用,非法获利2678元。王某玮的银行卡于2021年12月25日接收不明资金共计67088元,其中涉诈资金54598元。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玮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7月6日,违法行为人刘某顺到龙溪铺派出所投案自首。经查明,2023年6月23日,刘某顺在“快手”上刷到一则通过帮人“洗钱”可以赚取好处费的视频,便根据提示下载一个俗称“飞机”的软件,并在该软件里根据“担保人”的要求,在另一个名叫“USDT”软件里通过微信绑定的银行卡充值U币,即通过充值U币的形式将诈骗的赃款“洗白”。刘某顺的银行卡非法流水共计4129元,其中涉诈金额1300元,非法获利2241元。目前,违法行为人刘某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罚款八千元、没收违法所得。
7月10日,违法行为人谭某超到龙溪铺派出所投案自首。经查明,2023年6月29日,谭某超在明知手机卡不能出租、出借给他人使用的情况下,仍办了张新手机卡给谭某祥使用,非法获利142元。目前,违法行为人谭某超已被新邵公安机关依法行政罚款两千元、没收违法所得。
7月11日,犯罪嫌疑人孙某钰到龙溪铺派出所投案自首。经查明,2023年6月19日和2023年6月24日,孙某钰在明知银行卡不能出租、出借给他人使用的情况下,仍两次将自己的银行卡借给李某方使用,其银行卡非法流水共25000余元,非法获利3600元。目前,犯罪嫌疑人孙某钰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一审:尹建国、肖毅彪 二审:陈志强 三审:陆益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