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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祥公安红旗派出所抓获一名“帮信”人员
    发布时间:2023-07-04   来源:华声在线  记者:蒋开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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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日报·华声在线7月4日讯(通讯员 蒋开炜)“春夏雷霆”严打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大祥公安分局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持续加大打击违法犯罪力度,尤其是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案件,以多破案、快破案为工作目标,坚持露头就打、快侦快破,竭尽全力保护好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近日,红旗派出所缜密研判、快速出击,成功抓获1名“帮信”人员,获群众点赞。

      轻松赚钱不存在,“帮信”也是犯罪!

      近日,红旗派出所民警在线索摸排时发现,涉嫌“帮信”犯罪的嫌疑人白某在辖区内有活动轨迹。针对这一重要线索,民警立即进行分析研判,在成功掌握白某的确切位置后,迅速出击,将其一举抓获归案。被抓时,白某悔不当初,称自己不该心存侥幸。

      原来,前段时间,白某在浏览手机时,看到了一则贷款广告,声称可以免费办理贷款,但条件是需要出借本人银行卡过账。白某通过广告内附带的二维码,添加了一名昵称为“恒金财富”的微信好友,并向对方咨询办理贷款的相关事宜。对方要求白某提供银行卡,并到外地见面签订贷款合同。白某思虑再三,还是在贷款的诱惑下将自己的银行卡出借给对方过账,最终沦为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帮凶。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白某对自己在明知个人银行卡不得出借、出租、出售他人的情况下仍将自己的银行卡出借并非法牟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白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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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帮信罪”?

      “帮信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刑法修正案(九)》新增设的罪名。简单来说,就是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电信诈骗)还为其提供帮助的犯罪。

      将自己办理的手机卡、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及结算卡,以及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出租、出借、出售或帮犯罪分子收钱,将都可能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帮信罪”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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