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华声在线6月15日讯(通讯员 唐怡)为满足口腹之欲,邵阳县两男子到河边非法锚鱼,没想到被九公桥派出所逮个正着。近日,邵阳县公安局九公桥派出所破获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
6月10日,九公桥派出所在开展日常巡查。当执勤民警巡至长排村、塘洪村时,发现两男子正使用带视频设备的钓鱼竿“锚鱼”进行非法捕捞水产品,民警迅速将两男子控制,现场查获锚鱼竿2根。
经鉴定,两人所使用的渔具对渔业资源具有极大的破坏性。经询问,左某雄、刘某对自己在河边使用禁用渔具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两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邵阳县警方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第三十八条 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一审:尹建国、肖毅彪 二审:肖洋桂 三审:陆益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