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华声在线4月14日讯(通讯员 凌云 戴礼顺)最美人间四月天,正是种花赏花的好时节。但是有一种花却种不得!那就是罂粟!!这是国家法律明确禁止种植的花,对于种植罂粟的违法行为,新邵公安依法予以打击,坚决铲除!
为切实打击辖区内涉毒违法犯罪活动,强化禁毒工作成效,从源头上预防和打击种植毒品原植物非法行为,近日,雀塘派出所积极行动,全员参与,发动群众,在辖区开展禁种铲毒专项行动,查处违法行为人1名,铲除罂粟100余株。
4月12日,派出所民辅警在辖区田间地头清查过程中,发现村民王某地里种植了数十株罂粟且部分已开花。民警在拍照取证后立即联系本人并要求其全部予以铲除。据了解,王某发因听他人说罂粟可以治疗鸡瘟、鱼瘟,还可以治疗感冒等疾病,遂在自家地里种植少量罂粟。经过民警普法教育,王某发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主动铲除地里全部罂粟,并保证今后绝不再犯。
目前,违法行为人王某发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近年来,私自种植罂粟的违法行为仍时有发生。究其原因,是少数群众对罂粟种植存在认知误区,因为罂粟具有药用、观赏等价值,还有一些人认为少量种植、用于观赏,危害不大,不会被法律制裁。王某发自称是为了治疗疾病而种植,心存侥幸,以为不会被发现 ,被查处。殊不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种植、贩卖、食用毒品原植物均是违法行为。在此,新邵公安提醒广大群众,千万不要抱有猎奇或侥幸心理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以身试法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一审:尹建国、肖毅彪 二审:肖洋桂 三审:陆益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