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华声在线4月4日讯(通讯员 赵璧煜)3月28日凌晨,邵东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二中队在G320国道牛马司镇铁路桥地段执勤时将一身酒气的车辆驾驶人刘某卫查获,经过信息核实确认其无证驾驶车辆。后民警对刘某卫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刘某卫连续吹气多次依旧无果,还表示是酒精检测仪的吹气管漏气,民警只好将其带至医院提取血样。经过鉴定,刘某卫体内酒精含量数值高达324.75mg/100ml,是80mg/100ml的醉驾标准的4倍。
目前,邵东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已依法对刘某卫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予以罚款1000元,同时对其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刑事立案,并予以刑事拘留。等待刘某卫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酒醉驾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全家将为其承受巨大的负担,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一定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自觉抵制酒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安全文明出行。
一审:尹建国、肖毅彪 二审:肖洋桂 三审:陆益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