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华声在线7月30日讯(通讯员 曾凡庚)“我们十五年的矛盾了,给你们添了很多麻烦,这么多年来,无论风里雨里,白天黑夜,你们派出所随叫随到,现在矛盾终于化解了。谢谢派出所!谢谢王教官!”7月26日上午9点30分,隆回县横板桥镇麻龙村村民刘某某带领全家老小,送来两面锦旗,眼中含泪,不停致谢地向横板桥派出所教导员王毅。
7月8日下午4时许,横板桥派出所接到报警:麻龙村戴某坤被同村人戴某某打伤了。接警后,值班领导、教导员王毅立即安排民警调查取证,事情真相迅速查明。
此次戴某坤被故意伤害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可进行调解。因戴某坤患有精神类疾病,在此次案件中为受害人,案件发生之初,戴某坤家属对戴某某有较大怨气,希望公安机关对戴某某依法从严打击。王毅通过调取历年接处警和办案资料及走访村干部和村民查明,戴某某家与受害人戴某坤之间因土地纠纷产生矛盾已达十五年之久,自2013年至今,两家纠纷的有关的警情就有17次。此次伤害案件的发生,戴某坤事前有对戴某某进行辱骂和意欲伤害戴某某的过错行为。横板桥派出所力求从根源上化解矛盾纠纷。王毅分别多次对戴某某和戴某坤家属做思想工作。由于两家积怨已久,又牵扯到几十年前的土地纠纷,前期化解工作进展十分不易。此案中,由于戴某某为较大过错方,王毅对其进行耐心细致的谈心谈话,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戴某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为调解打下良好基础。
7月22日,横板桥派出所联合镇政府、司法所、村委会等部门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引导双方了解关于土地归属的法律条文,并从情法理三个角度为两家讲述道理,消除隔阂、化解矛盾。最终,戴某某在调解现场就自己伤害戴某坤的行为真诚地向戴某坤家属道歉,戴某坤家属也对戴某坤多年来屡次影响刘某某生活的行为感到抱歉。双方冰释前嫌、握手言和,自愿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十五年的积怨一朝化解。
一审:陆益平,二审:曾佰龙,三审:邹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