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华声在线11月3日讯(通讯员 杨英杰 薛红梅)近日,邵阳县坚持以“四不两直”方式严督查为重要抓手,不断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利剑”行动,督查秸秆禁烧,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据悉,该县1-9月,PM2.5浓度为30μg/m3;PM10 45μg/m3;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97.8%;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77,比去年同期(2.76)上升0.4%,全市排名第四。
督查不找茬,深入实地探实情。督查工作必须坚持问题导向,但绝不是“鸡蛋里挑骨头”,在日常督查中要践行“督中有帮、督帮结合”的理念,主动帮助协调企业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进行原邵阳县原芳鑫金属材料开发有限公司对遗留废渣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后的现场核查中,认真听取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汇报,其中原邵阳芳鑫金属材料开发有限公司遗留废渣整治项目共出动转运车辆1732车次,完成危废转运8956.09吨,固废7.6万吨;生态覆土复绿工作全面完成,问题整改成效显著。
旌优更儆劣,立好规矩树权威。督查要坚持“一鼓作气”,更要坚守“一身正气”,不为人情所左右,坚持一丝不苟查找问题,一针见血指出问题,在督查过程中结合“利剑”行动任务清单,对邵阳县福鑫建材有限公司、邵阳县共发养殖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长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进行突击执法检查,深入了解企业生产情况和污染治理工艺流程,仔细查看污染防治设施和自动监控设施运行情况、总排污口污染物排放情况、设备运维台账登记等情况,对企业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交办,责令企业限期整改。
抓细也抓长,适时回头固长效。作风建设要抓细抓长,问题整改也需要抓细抓长,而且很多问题久拖不决、反弹反复的背后其实就是作风问题,所以需要把督查落实到日常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每一步骤。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关系到全县的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关系到群众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提高,企业要切实履行环境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守住生存发展的法律底线,自觉维护周边群众的环境权益。同时,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落实环境空气质量保障措施,持续聚焦重点地区、重点时段,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切实履行监管责任。以“利剑”行动为抓手,以严格的管控措施推动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推动污染防治攻坚“提效达标、提档进位”。
一审:陆益平,二审:曾佰龙,三审:邹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