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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隆回3单位因扶贫资金“睡觉”挨处分
    发布时间:2018-12-06   来源:华声在线  记者: 陆益平 龙扶轩

    “一规定一细则”预防扶贫资金“趴账”

    隆回3单位因扶贫资金“睡觉”挨处分

      湖南日报·华声在线12月6日讯(记者 陆益平 通讯员 龙扶轩)12月6日,隆回县纪委监委对扶贫资金拔付落后的3个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

      隆回县为全面加强扶贫资金使用、拨付”的监督检查,防止扶贫资金“睡大觉”和防止扶贫资金流失,确保每一分扶贫资金都用在刀刃上,出台了《隆回县关于加强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管理的规定》和《隆回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统筹整合资金支出进度督查问责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割掉了扶贫资金“肠梗阻”,确保每分钱都及时花在贫困群众身上。

      该县成立了扶贫资金监督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六个监管业务小组,全面负责扶贫项目资金的监管,形成信息共享、全程监管机制,并严格实行一月一排查一上报。

      该县下发《隆回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印发“隆回县2015-2017年扶贫项目清理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在预算管理、资金流向、资金使用、账户管理、收款企业、受益贫困户等个方面设置了预警机制,运用大数据技术综合比对甄别,实时预警疑似问题,跟踪纠正违规操作。县扶贫资金监督管理领导小组每月对各乡镇、行业主管部门的资金支出进度进行核查,对排名靠后且支出进度达不到要求的单位启动问责程序。

      压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压实监管部门监督责任,明确财政、发改、审计、扶贫部门是扶贫项目资金的综合监督部门,负责加强对扶贫项目资金的跟踪问效,组织开展扶贫项目资金的综合监督检查、绩效评价。压实乡村主体实施责任,明确项目乡、村和其他项目业主对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负主体责任,坚决禁止随意调整项目、挤占挪用、“搭顺风车”等情况发生。

      对扶贫资金的到位、使用情况进行公告公示,督促村(居)委会和村民小组及时公示公告扶贫资金,到户资金公示到自然村,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凡已完工的项目督促及时验收、及时结算、及时拨付下差资金。建立巡查、约谈和专项督查等多种方式相衔接的扶贫资金动态监管机制,落实财政部门职责,全方位督、不断规范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行为。今年,该县对履责不力的28个单位、70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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