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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隆回:“阳光”安置城镇退役士兵
    发布时间:2015-11-23   来源:华声在线  记者:阳小龙 肖鹤洲 阳浩浩

      华声在线邵阳11月23日讯(通讯员 阳小龙 肖鹤洲 阳浩浩)11月22日上午,隆回在县城万和学校组织符合安置条件的2013年度177名城镇退役士兵参加闭卷考试。此次组考是隆回县“阳光”安置城镇退役士兵的一个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

      为确保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隆回县严格把握相关政策法规,实行阳光操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制定了《2013年隆回县符合安置条件城镇退役士兵考试安置方案》,按考核综合成绩分数高低安置退役士兵。

      考核综合成绩由笔试和考核加分两部分组成。为科学组织城镇退役士兵进行笔试,该县成立了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巡考组、监考组、保密装订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事务组、广播司铃员组和机动组等8个组负责此次考试。同时,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纪检、民政、人社、财政、公安等单位有关人员为各组成员,县委副书记、县长马健强担任考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考试试卷由有关专家在保密环境下集中命题,涵盖了高中知识、时事政治、法律、职业道德等内容。考前,所有参考人员一律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明原件,经安检后进入电子监控覆盖的考场。而考核加分项目均以城镇退役士兵档案为准,凡在部队中荣立三等功的,加2分;荣获优秀士兵荣誉称号的,加1分;如有多个获奖项目的,可累计加分;服兵役以2年为基础,每超期服役1年加0.5分,去西藏、新疆地区服役的加2分。

      在将城镇退役士兵笔试分数和考核加分综合后,该县将综合成绩按分数高低进行先后排名,如分数相同,则以现场抽签形式决定先后名次。在综合成绩张榜公示无异议后,由需安置者在所设定的岗位内,按分数高低自行依次选择安置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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